1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涉及12个盟市,申报总容量为3.57GW/14.36GWh,除阿尔山供电区域为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储能时长8h外,其他地区储能时长均为4h。
通知明确,同一技术条件下,支持经济性好、容量补偿申报标准低的项目方案;支持采用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超长寿命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和具备物理转动惯量的机械储能项目。项目方案采用适应内蒙区域高寒、强风沙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处置措施。
布局上看,通辽、鄂尔多斯与包头三市规模最大,均为500MW/2000MWh。其中赤峰单体项目申报要求为150MW/600MWh,兴安盟阿尔山市为20MW/160MWh,其余各地均为100MW/400MWh。
各盟市示范项目布局及容量详见下表。
技术路线选择上,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电化学储能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其他形式储能原则上于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同一项目采用多种储能类型的,原则上可按不同储能类型的容量分批投产,各类储能投产时间原则上应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
通知表示需选用方案安全经济可靠,技术先进示范性强的技术。
项目方案应选用技术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采用适应我区高寒、强风沙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处置措施。同一技术条件下,支持经济性好、容量补偿申报标准低的项目方案。
项目电能转化效率、循环寿命等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支持采用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超长寿命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和具备物理转动惯量的机械储能项目,支持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
此外要求每个布局区域申报的项目容量总和不得超过总容量的2倍。
每个布局区域不限制同一企业项目申报数量,若同一布局区域多个遴选评估结果为相同企业,可以按照单体项目建设运行,也可以整合后按一个项目建设运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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