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广西防城港项目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文件,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二EPC总承包工程拟装机容量为289MW,采购34台单机容量8.x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二EPC总承包工程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NF00535-P-ZT-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防城港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二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CNF00535-P-ZT-0002),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回路计34台8.x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集电线路,拟装机容量为289MW。
招标内容与范围: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34台单机容量8.x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
5、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项目8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供货业绩。
6、须确保本次投标中所有产品均满足有关的知识产权、生产销售许可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并出具承诺函(如需)。
7、具有下列资质中的一项:
a、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并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b、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并承诺在2024年4月30日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
8、投标人应为海上累计装机容量达300万千瓦及以上的整机供货商(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发布的截止2022年底的统计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 -- 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暂定)
获取方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9时 00 分(暂定)
递交方法:通过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
递交地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9时 00 分(暂定)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电工程公司监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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