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新能源输电规划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显示,项目共建设光伏3.4GW、风电1.6GW、125MW/500MWh新能源配储项目。
基地项目投资主体为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华电新能新疆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昌吉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中电投雅丹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辰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陕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煤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组成。
建设地点为昌吉奇台县和木垒县,其中奇台县建设规模为光伏290万千瓦,配套建设10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分别由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电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30万千瓦光伏、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皖能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8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电投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6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6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池能源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6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
木垒县建设规模为风电160万千瓦、光伏50万千瓦,配套建设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分别由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电木垒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80万千瓦风电、25万千瓦光伏、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木垒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40万千瓦风电和12.5万千瓦光伏及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投木垒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40万千瓦风电和12.5万千瓦光伏。
原文如下: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新能源输电规划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新能源输电规划报告编制项目已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复,按照电力行业标准规范相关要求需要开展新能源输电规划研究,招标人为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简称“基地项目”)是按照《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发改基础〔2022〕195 号)要求,依托“准皖直流”七家火电项目灵活性改造配套建设的5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基地项目投资主体为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华电新能新疆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昌吉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中电投雅丹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辰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陕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煤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组成。建设地点为昌吉奇台县和木垒县,其中奇台县建设规模为光伏290万千瓦,配套建设10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分别由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电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30万千瓦光伏、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皖能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8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电投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6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6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池能源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6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木垒县建设规模为风电160万千瓦、光伏50万千瓦,配套建设2.5万千瓦、4小时时长电化学储能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分别由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电木垒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80万千瓦风电、25万千瓦光伏、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木垒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40万千瓦风电和12.5万千瓦光伏及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投木垒分公司实施建设运营40万千瓦风电和12.5万千瓦光伏。送出方案为木垒地区项目通过木垒南750千伏变送出;奇台地区项目通过璐安电厂750千伏升压站送出。
本次招标项目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新能源输电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古尔班通古特5000MW基地项目新能源输电规划报告进行编制,出具输电规划报告。研究内容包含汇集站布局、汇集站规模、汇集站接入电网方案等,并通过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评审,取得评审意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工期5个月:接受招标人委托书或签订合同之后2个月内完成报告报审稿;输电规划研究报告3个月内通过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评审,在通过评审后5天内提交成果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特高压直流配套电源输电规划研究或特高压电网系统方案设计相关研究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规模、买卖双方盖章页、签署时间等显示合同主要信息的关键页,价格部分可隐去。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气工程专业),且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特高压直流配套电源输电规划研究或特高压电网系统方案设计相关研究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成果文件或合同或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且业绩材料须反应项目负责人(涉密内容可做覆盖处理)。
(7)其他要求:①区外企业若中标须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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