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新疆阿克苏地区安装集中式充电桩共387户,报装容量75.46万千瓦时,为报装用户节约用电成本8532.48万元。
据悉,阿克苏地区充电设施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75%;平段8小时(11:00—13:00,17:00—19:00,0:00—4:00);低谷时段8小时(4:00—8:00,13:00—17:00),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75%。5、6、7、8月份14:00—16:00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夏季7月份21:00—23:00,冬季1、11、12月份19:00—21:00为尖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
此外,阿克苏地区根据自治区相关通知,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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