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内蒙古鄂尔多斯生态环境局对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项目进行受理公示。
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是对现有装置挖潜增效和耦合绿氢、绿氧改造;同时新建 50 万 Nm 3/天 LNG 装置(冬季 100%负荷运行,夏季 60%负荷运行)、CO 深冷分离、30 万吨/年醋酸装置、20 万吨/年醋酸乙烯装置、11 万吨/年 EVA 装置(釜式聚乙 烯改造)、4×3 万吨/年 VAE 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等
外购的绿氢直接送入甲醇合成入口,降低变换反应的深度和原料煤消耗。经过酸性气体脱除后的另一部分含有少量的 CO2甲醇合成气与深冷分离产生的 H2混合发生甲烷化反应,再经混合制冷生产 LNG 外售。
项目名称: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图克工业区
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260684.50m2;其中新厂区占地234390.00m2,老厂区占地26294.50m2。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122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382万元,占总投资的1.37%。
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装置操作弹性60%~110%。
据悉,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一期、二期项目)有两座煤矿及配套的洗煤厂,总生产能力2500万吨/年(葫芦素矿1300万吨/年、门克庆矿1200万吨/年)。化工部分有两个系列的煤制甲醇装置,两个系列的甲醇制烯烃装置,5套聚烯烃装置,采用GE水煤浆气化,宽温耐硫变换,林德低温甲醇洗,鲁奇甲醇合成,生产360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中石化SMTO技术生产137万吨聚烯烃。热电系统设有6台高压煤粉锅炉,产汽2690吨/小时,配有总量为 300MW的发电机组;空分系统设有6套制氧能力为82000Nm3/h 空分装置。
碳减排措施
中天合创拟实施绿色降碳升级改造。以现有工程煤气化装置为起点,通过加入外购绿氢和精甲醇,利用气化装置生产的合成气生产烯烃、醋酸并耦合LNG等产品,通过对各装置产能的合理柔性设计,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各产品的商品量。
绿氢/绿氧由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绿氢供应量为2.91万吨/年,绿氧供应量为23.28万吨/年。
中天合创有14台GE水煤浆气化炉。绿色降碳升级改造后,运行方式为11开3备,相应增加煤浆制备系统。单炉生产能力1500t/d(以干燥基计),操作压力6.5MPa。
全厂工艺系统节能设计
1)根据本项目煤质、规模、产品方案等的特点,本项目对各装置的技术及其组合 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论证,结合现有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能力,采用一系列目前最 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这些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及其优化组合是本项目节能降耗的根 本保证。
2)利用绿氢生产LNG,进而降低全厂二氧化碳排放量。
3)本项目生产规模、各主要工艺装置规模和设备能力都已尽可能地大型化。装置规模和设备尺寸的大型化不仅降低了投资,优化了布局,而且有利于降低能耗。
合理安排全厂蒸汽平 衡和蒸汽管网等级,充分利用工艺过程产生的余热,根据品位的不同,将单个设备、单个装置的能量利用优化与全厂能量利用总体优化相结合,从而提高全厂的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的目的。
碳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碳排放量核算参照《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计算。
碳排放量核算设施范围包括:基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厂区内的动力、供电、供水、采暖、制冷、机修、化验、 仪表、仓库(原料场)、运输等,
附属生产系统: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厂部)以及厂 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本项目核算边界为所有可能产生温室气体的生产单元、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
项目核算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包括:
(1)燃料燃烧 CO2排放:主要指炼油与石油化工生产中化石燃料用于动力或热力 供应的燃烧过程产生的 CO2排放。
(2)火炬燃烧 CO2排放:出于安全等目的,石化企业通常将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 可燃废气集中到一至数只火炬系统中进行排放前的燃烧处理。鉴于石油化工企业的火 炬气甲烷含量很低,仅要求核算火炬系统的 CO2排放。
(3)工业生产过程 CO2排放,报告主体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环节的工业生产过程 CO2排放按装置分别核算:乙烯裂解装置,其它产品生产装置等。报告主体的工业生产过程 CO2排放量应等于各个装置的工业生产过程 CO2排放之和。
报告主体如果除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之外,还存在其它产品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应参照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核算并报告这些温室气体排放。
(4)CO2回收利用量,包括企业回收燃料燃烧或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 CO2作为生产原料自用的部分,以及作为产品外供给其它单位的部分,CO2回收利用量可从企业总排 放量中予以扣除。
(5)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该部分排放实际上发生在生产这些电力 或热力的企业,但由报告主体的消费活动引起,依照约定也计入报告主体名下。
核算方法
在确定了核算边界以后,可采取以下步骤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1)识别企业所涵盖的主要温室气体排放装置,确定排放源类别及气体种类;
(2)选择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公式;
(3)获取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4)将收集的数据代入计算公式从而得到温室气体排放量结果;
(5)按照规定的格式,描述、归纳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过程和结果。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总量应等于燃料燃烧 CO2排放量,加上火炬燃烧 CO2排放量,加上工业生产过程 CO2排放量,减去企业 CO2回收利用量,再加上企业净购 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量。
碳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实施前中天合创 2020 年度碳排放实测数据见下表:
碳排放强度计算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本项目实施前中天合创全厂 CO2 的排放总量为 1461.74 万吨/年。年原料煤消耗 547.87 万吨,计算吨标煤 CO2排放量为 2.67t。本项目实施后中天合创全厂 CO2 的排放总量为 1284.4 万吨/年。年原料煤消耗 622.86 万吨,计算吨标煤 CO2排放量为 2.06t。
碳排放水平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CO2的排放总量为1284.4 万吨/年。年原料煤消耗总计 622.86万吨,计算吨原料CO2排放量为2.06t,优于改造前企业吨原料 CO2排放量 2.67t。 碳排放水平属于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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