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示,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构建“核风光水蓄氢储”能源全产业链。具体项目来看,已确定(赋码)“苍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远期拟争取启动“中小型柔性抽蓄电站”项目。此外还要稳步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重点推进藻溪两处电化学储能项目、中电建1300MW空气压缩储能项目实施。
原文如下:
苍南县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示稿】
关于《苍南县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示稿》的公示
为加快苍南县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核风光水蓄氢储”能源全产业链,优化各类能源基础设施布局,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衔接《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发改局编制完成《苍南县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目前已形成公示稿,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编制成果,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一个月的公众征集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5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422室(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68881836
苍南县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布局
专项规划(2023-2035年)
【公示稿】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助力推进浙江省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全县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核风光水蓄氢储”能源全产业链,优化各类能源基础设施布局,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衔接《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苍南县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守能源安全保供底线,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变革,优化能耗“双控”制度和措施,锚定全国清洁能源发展示范地为核心之一的“1+5”发展目标定位,推动核电、风电及其关联制造业与地方融合发展,积极构建“核风光水蓄氢储”能源全产业链,打造特色鲜明、种类多样的新能源产业体系,明确各类能源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探索走出一条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苍南县陆域及管辖海域范围。
四、规划任务
分析现状能源基础设施类型和分布,梳理苍南县能源发展体系,明确“核风光水蓄氢储”各类能源规划布局,确定重要输电廊道线位,落实各类能源基础设施(含各类电站及升压站、计量站、汇集站、综合功能站等)用地空间。
第三章 清洁能源布局体系
本规划对于苍南县能源设施体系的发展建设主要有两个层面的考虑,一是面向远景构建高等级的能源战略平台和零碳示范县;二是面向近期推进落实“核风光水蓄氢储”全类型建设项目。
下图为苍南县近期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图。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图(近期)
第四章 能源及设施分类布局
一、核电布局
三澳核电项目坐落在霞关镇沿海区域,包括“核电场、核电进场路、核电科研区”等用地。
二、海上风电布局
1、项目概况
海上风电项目规划情况表、规划图,以及登陆点、陆上站、接入变电站示意图如下。
海上风电项目规划情况表
2、海上风电场及风电廊道布局
海上风电场共规划三条海底廊道。其中,苍南1#、4#、2#风电场共用中部廊道,自金乡镇风水湾村登陆;苍南3#、5#风电场及深远海Z15风电场共用南部廊道,自霞关镇北湾岙登陆;苍南6#风电场共用北部廊道,自炎亭镇登陆。中部廊道已经建成,北部廊道预留宽度约350米,南部廊道预留宽度约1500米。
3、陆上站布局
结合海上风电场的空间分布和业主单位等情况,规划共布局12处陆上站,详见下表。
苍南海上风电场陆上站规划一览表
三、陆上风电布局
全县已建及近期拟建的陆上风电场均位于沿海乡镇,具体情况和分布见下表下图。
苍南陆上风电场规划一览表
四、光伏布局
全县全面推进、统筹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电站已建成投产藻溪赤溪50MW光伏项目,总装机4.74万千瓦;核准新建赤溪100MW农光互补项目和凤阳光伏项目;准入苍南数字农业能源综合科技园100MW光伏项目。推进矾山高丰25MW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结合2021年列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县契机,目前装机容量达2.9万千瓦。详见下表、下图。
苍南陆上光伏分布一览表
五、水电布局
苍南县目前已建成桥墩水库电站,已确定(赋码)“苍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远期拟争取启动“中小型柔性抽蓄电站”项目。
六、新型储能设施布局
稳步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重点推进藻溪两处电化学储能项目、中电建1300MW空气压缩储能项目实施。
七、天然气设施布局
近期重点落实川二线的建设,推进苍南分输站建设。
八、综合供能站布局
在现状加油站、供能站基础上,规划新增10处综合供能站项目。各规划站点情况见下表、下图。
苍南规划综合供能站一览表
本次规划对规划新增的10处综合功能站进行落点,但不具体落位。具体位置由后续一事一议明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引领
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充分对接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清洁能源规划与苍南县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动态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按规定程序适时进行中期调整。
二、加强配套政策和相关机制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出台的促进新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苍南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大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和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建立和完善清洁能源项目准入、推进和退出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考核,确保各项能源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的有效实施。
三、建立能源基础设施动态数据库
全面梳理各类能源基础设施体系,依托国土空间各基础数据并衔接规划“一张图”系统,建立“核风光水蓄氢储”全类型能源基础设施数据库,并对项目实行动态维护,成熟一个报批一个,让全县能源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向数字化转型。
四、完善已建项目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
对于已建项目,与原农转范围不一致的建设用地,建议更新农转用范围;未在三调中体现的建设用地,建议在年度变更调查中予以更新。
五、调整优化各类项目建设用地范围
与当前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各类管控线有冲突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近期项目优化调整建设用地范围,避让相关控制线;远期项目暂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应积极争取在后续控制线的调整中进行保障,促进项目落地。
六、明确“布局项目”和“清单项目”
衔接《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总规管理和各类设施报批要求,将近期有条件建设的、相对成熟稳定的项目积极争取纳入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将所有近远期项目争取纳入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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