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四川成都经信局发布《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提到,示范推进电源、电网、用户侧配建储能设施,对年利用小时数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补助。
细则提到,支持储能规模发展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等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对2023年以来新建投运的储能项目(抽水蓄能项目除外),实际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每年实际放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运营补贴,装机规模5万千瓦以下的、5万千瓦(含)至10万千瓦以下的、10万千瓦(含)以上的项目年度最高补贴分别为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连续补贴三年。
要求申报项目的装机规模不低于100kW,建成后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 小时,独立储能项目可放宽至年完全充放电次数不低于250次。细则明确,废旧动力电池规模回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给予最高500万补助。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规模梯次利用,经认定后,按照年度销售的合格梯次电池容量给予20元/KWh、单个梯次利用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奖励。
2023年10月10日,成都市经信局印发《成都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明确,2023年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万千瓦以上,初步缓解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2024年,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2025年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其中附成都独立储能电站推荐布局区域表: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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