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宁德市开发三都澳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核心区的意见》。
文件提出: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应用集聚区。支持宁德市持续推进核水风光储氢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打造东南沿海重要清洁能源基地。支持开展近零碳工程建设,推动探索建设“近零碳工厂”“近零碳产业”“近零碳园区”,打造宁德时代“零碳工厂”“零碳能源岛”试点。支持建设宁德核电项目5、6号机组和霞浦核电等项目。加快推进上白石水利枢纽和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持宁德市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已核准的霞浦B区海上风电项目,有序推进宁德深水A区等海上风电项目。推进宁德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工作,支持“海上光伏”“渔光互补”等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支持国网时代福建吉瓦级宁德霞浦储能工程二期等储能项目建设。支持溪南半岛布局风光氢储绿色产业,打造清洁能源产业园区。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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