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广东工信厅等印发《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提出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超过3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超过21万个。
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落实促进汽车消费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和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制氢、加氢、储运设备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形成氢能产供储网络,合理布局加氢站,加快推动加氢站建设,支持加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
积极推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支持广州花都、南沙、增城,深圳坪山等规划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场,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支持广州、深圳等地扩大自动驾驶测试区域范围,开放高快速路测试,鼓励开展载人、载物、特种作业等商业化运营活动,以丰富的应用场景推动提升自动驾驶技术可靠性和适用性。支持广州在南沙等地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混行试点区及特殊运营场景混行试点工作。
原文及解读如下: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2020年9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
2023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等工作要求,结合我省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对《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在充分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有关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简称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以便政策文件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汽车产业集群高质量创新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印发实施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二、我省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总体情况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工作,将汽车产业作为我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一,完善政策措施,深化改革创新,加大要素供给,推动汽车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广东是全国汽车生产第一大省,广汽传祺、比亚迪等自主品牌发展壮大,广汽埃安、小鹏汽车等新能源造车企业逐步发展,形成了日系、欧系和自主品牌多元化汽车产业格局。2022年,广东汽车产量达415.37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15.12%,连续六年居全国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129.73万辆,占全国产量17.97%。2022年全省汽车制造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442.27亿元,营业收入11987.44亿元,首次超万亿元,成为广东第八个万亿级产业集群。
三、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本行动计划界定的范围包含“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整车制造(汽柴油车整车制造和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及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1个大类7个中类8个小类。
(一)总体目标。
一是汽车产业规模全国领先。
到2025年,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培育取得明显进展,全省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超过1.35万亿元,汽车产量超过53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超过300万辆。
二是汽车品牌影响力显著提高。
新增1-2家汽车整车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名单,培育3-4家独角兽汽车企业,形成2-3家产销量突破100万辆规模的整车企业,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及海外制造基地建设实现大发展。
三是产业链配套能力显著提升。
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关键配套企业,培育3-5家超百亿元的零部件企业集团、2-3家汽车零部件独角兽企业、1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汽车零部件企业。
四是创新平台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汽车制造产业生态体系和创新体系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共性与前瞻性技术研究取得突破,研发创新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实施六大重点任务。
1.坚持创新引领,抢占前沿新兴汽车技术创新高地。
加快对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提高汽车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2.实施品牌提升行动,打造全球知名品牌。
依托自主品牌整车企业,重点围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提升及全球化战略。
3.持续深化产业合作,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
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与智能网联领域骨干企业深化合作,提升汽车智能化水平,完善充换电服务网络、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体系建设。
4.推广智能网联汽车,打造示范应用区。
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市做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和“车城网”平台建设。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拓展应用场景及不同混行环境下的规模化试运行。
5.坚持错位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空间布局。
推动整零融合协调发展,构建零部件产业梯度发展格局,打造近地化零部件配套体系。
6.加速国际化进程,增强全球化发展能力。
抢抓“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机遇,推动我省汽车产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我省在全球汽车产业链体系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1.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重点突破整车集成、新能源技术、汽车电子、智能网联等方面的突出短板。推进创新发展平台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导地位,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打造国际汽车生态交流平台。
2.产业链提升工程。
推动汽车和零部件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安全可控的产业链配套体系。发展壮大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攻关及产业化,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化和产业化。
3.品牌质量提升工程。
持续推进品牌向上,提升广东汽车品牌形象和产业吸引力。实施汽车质量提升计划,提高产品质量一致性和技术水平。健全完善汽车标准体系,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实现新突破。
4.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工程。
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推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5.区域集聚协同发展工程。
完善四核多点发展格局,统筹全省产业布局,引导各地差异化协同发展。打造千亿级汽车产业园区。支持汽车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完善产业链功能,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发展。
6.国际化开放合作工程。
深化汽车领域的合资合作,推动合资与自主品牌协同发展,推动一批跨国公司在粤设立地区、功能性总部及生产研发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在此基础上,为保障完成重点任务、落实重点工程,将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等保障措施,共同推进我省汽车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
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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