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广东协进陶瓷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规模为:3MW/6MWh。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培训、地勘、设计、基础建设、采购、施工、试验、调试、环评、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检测、验收)、标识、整改、验收、涉网审批及验收、运营、维护(含备件等)、升级改造、防腐、保养、拆除、运输、环境污染处置(若有)、废弃物处理、项目到期后场地恢复等)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公告如下:
广东协进陶瓷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协进陶瓷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开发区,建设规模为:3MW/6MWh。
以上项目储能电站利用甲方尖/峰/平/谷电价差的特点参与削峰填谷,并预置储能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电力调峰等功能模式,可在市场允许时快速实现储能电站功能的扩展应用。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培训、地勘、设计、基础建设、采购、施工、试验、调试、环评、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检测、验收)、标识、整改、验收、涉网审批及验收、运营、维护(含备件等)、升级改造、防腐、保养、拆除、运输、环境污染处置(若有)、废弃物处理、项目到期后场地恢复等)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2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2.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广东协进陶瓷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技术规范书》(招标阶段称“技术规范书”,签订合同时称“技术协议”)。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自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网运行进入商业运行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D.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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