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补充完善《江西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表示,鉴于当前全省新能源接入消纳空间严重不足现状,将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纳规和竞争优选流程进行调整。
一是合理控制节奏。
省能源局将合理控制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竞争优选节奏,降低优选的频次和规模。下步结合煤电联营和氢能应用示范等政策以及电网消纳条件适时组织新能源项目竞争优选。2023年4月布置的新能源项目竞争优选工作予以取消。
二是简化相应流程。
支持符合政策要求和具备建设条件的试点示范新能源项目直接纳入规划参加优选,其配套电力送出工程达到规划研究深度可同步提交省能源局审核。
三、规范新能源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流程。
通过竞争优选的新能源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容量、建设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建设地点、承诺配套设施等信息。确因外部条件变化需要申请变更的,应与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衔接确认后,按要求书面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2月5日,江西能源局发布了《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拟取消建设规模风电、光伏项目的公示》,取消了38个风光项目取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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