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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加快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等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

   2024-02-08 茂名市人民政府29010
核心提示:引进培育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月8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茂名市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引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培育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危化车、锂电池、集成电路、空调、电梯、石化装备等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建设欣捷安新能源汽车电子BMS生产、东科(广东)锂电池电解液、粤海-申菱特种空调和通风设备制造、中鸿智能电梯制造一期、珠海明宏电子信息、新能源危化车生产基地、石化装备转型升级等项目。

原文如下: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24〕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茂名市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本文有删减)

茂名市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3〕14号),围绕“十四五”时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主要目标,结合茂名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

(一)持续提升传统消费

1.提高吃穿用消费品质。

推动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打造高凉菜名店,推广高凉菜特色饮食文化。推动预制菜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增加健康、营养农产品和食品供给。推动食品加工产业与餐饮业联动发展。常态化制止餐饮浪费。持续开展智能家电、家具、家装促销活动。落实省消费券政策。

2.释放出行消费潜力。

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加大汽车金融支持。举行汽车展(嘉年华)、购买补贴等活动。落实小型非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结合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改造、市政道路和街坊路改造在道路两侧、绿化树下等增加嵌入式停车泊位。拓展智慧路外公共停车场,分期分批对城区各路段的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超3300个。推动加氢站建设,谋划投放氢能源公交车。

3.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

2023年至2025年,新增商品住房6万套,新增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0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384套。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房和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高层次人才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优惠政策。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建造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建造中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在风景名胜区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领域,倡导发展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在农房建造中推广轻钢结构建筑;在临时建筑(含工地临时建筑)、管道管廊等建造中积极采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部品部件。

4.增强区域消费综合承载能力。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改造提升各地重点步行街(商圈),持续申报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打造夜间消费新场景,促进六大样板墟+茂名云墟消费,繁荣“趁墟”文化。积极开展驻镇帮镇扶村的消费帮扶。加大“万企兴万村”力度。

(二)积极发展服务消费

1.着力促进文化消费。

深化“红荔飘香”“魅力茂名 好心戏台”、冼夫人文化周等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发“好心宝宝之冼夫人”动漫形象文创产品。举办粤西(茂名)订戏会、音乐节、歌唱比赛、书画展、摄影展等,展演芭蕾舞、粤剧、名家书画摄影作品等中西方文化精品。开展“村晚”“广场舞大赛”等乡村文化活动。推进茂名市冼夫人文化创意产业园创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加大优秀民营戏团扶持力度,大力培育现代演艺市场。加快发展摄影产业。

2.促进旅游消费扩容提质。

办好“520我爱荔”旅游季系列活动。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滨海旅游度假区。结合“1959南越文创街”等广东文旅消费新业态热门场景,打造“城市漫步”时尚旅游新方式。创设全季节旅游产品。推动大唐荔乡文化旅游区、浪漫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申报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高州古丁梯田旅游景区、信宜市三华李主题公园申报国家级3A级旅游景区。建设根子柏桥甜美果乡。2025年,全市接待过夜游客人数约600万人次。

3.增强养老育幼服务消费。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场所、空置场地等新(改扩)建一批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到2025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或以上,建成儿童友好示范市(区)2个。

4.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质量。

积极推进健康茂名建设,打造卫生强市。推动1个以上区(县级市)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深化医联体建设,推进“组团式”紧密型帮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支持茂名市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力争形成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经验。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5人。常态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5.提升教育服务质量。

巩固学前教育“5085”攻坚成果,建设四个市级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推动信宜市、高州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按规定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学科类课后服务并加以严格规范管理。引进珠三角优质教育资源与我市合作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6.促进群众体育消费。

完善市民身边的体育生态圈,优化提升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和服务水平。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构建山海运动走廊以及汽车露营旅游点。举办篮球赛、足球赛、徒步节、健身运动会等赛事。鼓励有条件的乡村举办农民运动会、“村BA”、龙舟赛等乡村体育活动。

7.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持续擦亮“好心月嫂”“好心保姆”“好心陪护”“好心护理”等地方特色培训品牌,打造“好心家政”品牌。发挥南粤家政产业园、“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和“南粤家政”综合培训就业示范基地作用,大力扶持员工制企业。鼓励家政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研发养老托育人才行业标准、培训标准和职业标准。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放心码”。鼓励发展家庭管家等高端家政服务。到2025年,全市员工制家政企业达30家,累计建设4个领跑社区。

(三)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1.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

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社区购物和服务应用软件,支持借助金融科技力量打造线上便民消费平台,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用好茂名墟、茂名市农产品电商销售基地等平台,开展“茂货网上行”“云上茂名墟”活动,促进县镇村农贸信息流通和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消费链深度融合。依托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拓展茂名产品的全球市场。支持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打造5G智慧商业街等。拓展数字人民币消费场景。

2.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

支持学校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共建5G智慧校园,推动5G智慧校园向基础教育领域覆盖。以“数字化”助力乡村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医疗机构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共建5G医院,打造互联网+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利用“粤西智慧旅游惠民年卡”等方式,打造全方位文化旅游服务生态链。建设智慧化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等平台,实现智慧养老。推进市民生活“一码慧民”,持续优化“茂名e生活”APP。

3.促进共享经济和新个体经济发展。

支持网约车、共享住宿、无接触式配送等共享资源的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共享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规范有序发展。

(四)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1.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

落实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推动高载能企业和行业优先使用绿色电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鼓励“互联网+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

2.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中心城区投放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以纯电动车为主,加快公务用车电动化。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广绿色快递包装,推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66.9%,新能源汽车占全部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比重达82.2%,全市城镇新增绿色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超30%。

二、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

(五)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

2023-2027年,年均储备及在建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不少于50个。力争年均工业投资达到250亿元左右。坚持全市年度新增用地指标30%以上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推行工业园区“标准地”出让和“带方案”出让。落实茂名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争取省财政支持生产端企业和应用端企业的设备合作,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比例的事后奖补。争取省财政对引进总投资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的对地级以上市政府的事后奖励。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实施包括制造业企业在内的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积极保障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准先进值的非“两高”项目,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的项目用能需求。

(六)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

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两轴-两个圈层”“一环八纵十横”“一环八射”交通网络。加快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东环大道一二期建设,开工建设茂名南站连接线工程、茂南大道东延线(一期)等项目,开展潘州大道北延线、海丝大道、茂高快线快速化改造(复兴大道-冼太大道)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建成广湛高铁、阳信高速,开工建设化州至广西北流高速。开展茂名至吴川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深南高铁与广湛高铁茂名至岑溪连接线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加快建设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建成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加快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交通项目投资约700亿元。

2.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500千伏电白站、500千伏博贺电厂3、4号机组送出线路工程、茂名石化乙烯提质改造项目配套用电项目、博贺新港至茂名油品管道、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茂名-云安项目茂名段。开工建设220千伏广湛高铁博贺牵引站接入线路、500千伏高州开关站、电白抽水蓄能电站。力争开工建设粤西LNG接收站,规范建设加油站。开展茂名绿能项目前期工作。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能源项目投资约413亿元。

3.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茂名段)、“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小东江综合治理工程、黄华江和钱排双合村水经济项目,实施一批水毁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江河防洪减灾项目、城乡供水项目。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具有茂名特色的“好心碧道”。茂南区开展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创建工作。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域幸福河湖,建成碧道超过250公里;争取完成“十四五”水利项目投资约491亿元。

4.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积极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供销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谋划建设茂名市油气储备基地和农产品(粮食)储运基地。支持临空经济区发展仓储物流。支持中国邮政茂名分公司建成三级物流体系。加快发展高铁快运物流。推进建设茂名粤西空港智慧物流示范园区、茂南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高州市农产品冷链加工产业园、高州市禽畜屠宰冷链加工产业基地(一期)。

5.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

施绿美茂名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完善生态廊道、绿道、古驿道,推进县级森林城市建设。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加快实施一批水质净化及配套管网提质工程。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50%以上。完善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升绿能环保发电项目运营管理水平。建成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二期)生物质处理项目、信宜市水口产业聚集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建设茂南石化工业区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建设项目。到2025年,市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5%以上。

6.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

一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院校建设项目投用。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茂名市直医疗卫生补短板4个项目、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投用。增加普惠性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茂名市文化艺术博览中心、音乐厅。积极筹备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茂名保利奥体大都汇、茂名市奥体中心、高州市体育中心项目投用。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2024年完成新建或改扩建2个大型体育公园。加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到2025年,各区、县级市至少建有1间医养结合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每个区(县级市)至少建成1家以上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659.6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

7.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加强城市防洪、排涝、污水总管及泵站提升、雨污分流改造、消防、供水、供气、垃圾收集等设施建设。改造城市老旧破损排水管网,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积极创建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占比40%。建设新时代茂名“绿色长城”沿海防护林带。实施海堤生态化综合整治。加快打通东粤路南段、官山六路、高凉北路、大园六路、人民南五六路、站前大道南段等“断头路”。

(七)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政府2.0建设。持续优化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茂名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打造高质量网络体系,实现城镇与行政村5G网络连续覆盖,加快千兆光网建设,提升IPv6网络质量和服务能力。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环保、农业、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开展“数字+”“智能+”升级改造。合理布局建设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建设有茂名特色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东华能源协同创新中心。

三、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

(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通过放宽“投靠落户”“稳定住所落户”“稳定就业落户”等方面的政策,吸纳更多人口落户城镇。发挥“粤居码”在人口身份证明和居住信息的凭证作用,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积极探索实施“人地钱挂钩”政策,将各区、县级市年度城镇人口城镇化率提高情况与下年度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用地指标激励安排挂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作为茂名市实施“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的基础指标。

2.加强区域合作发展。

主动服务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在交通、产业、市场、机制、创新资源等方面有效衔接,紧抓珠三角产业在省内有序转移机遇,建好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与佛山市全面开展对口帮扶协作,高标准建设佛山(茂名)产业转移合作园。深度参与湛茂都市圈建设,积极参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推动产业、教育、医疗、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等领域协作,促进“软硬”联通。

3.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深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对县域发展进行分类指引,信宜市、高州市实施创先行动,化州市实施进位行动。支持高州市在县域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一县一方案”实施县城城镇化建设,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产城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壮大高水平的镇域经济,加快美丽圩镇建设,建强中心镇、特色镇、专业镇。

4.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建设。

修编《茂名市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重点推进各片区内中心地段、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重点景观地区内的旧村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效率低下的旧厂房以及居住环境极差的旧城镇的“三旧”改造工作,以微改造及正在进行改造项目为主,重点提升工业产出效率、盘活存量用地、优化重要节点景观、改善人居环境。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尽快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3-2025年,全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08个;计划改造城中村14个(实际以省下达任务为准)。

(九)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结合“百墟千村振兴计划”,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广“一四五”工作法,抓实14条示范线路和120个示范点位、6个示范墟以及6个示范群建设,加快茂南区金塘镇、高州市曹江镇等7个省级典型镇培育工作,打造省级美丽圩镇示范样板。落实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方标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强化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实施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高州市建设好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强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圩镇)品质提升。实现建筑业企业与镇街结对帮扶全覆盖。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到2025年,基本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全市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2.完善乡村市场体系。

持续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把荔枝营销的成功经验拓展到其他特色农产品。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以及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作用,支持农村电商新业态发展。发挥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金银牌项目示范效应,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进信宜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省级试点县、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建设,支持高州市、化州市申报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农贸市场,加大金融支持农贸市场发展力度。推动农村节能家电等消费。加快乡镇影院建设。持续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3.丰富乡村经济形态。

实施“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产业提升行动,完善“6+19”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壮大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等特色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充分利用农耕文化遗产、古荔枝树等资源,发展茂名农耕文化产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培育“三变”改革示范点。开展省级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加快“二品一标”认证,擦亮“茂字号”品牌,培育“粤字号”品牌。开展“万企兴万村、百会帮百镇”行动。

4.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在城乡空间融合发展、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乡村治理、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抓好七迳镇、官桥镇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将农业农村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鼓励将符合法律规定、产权清晰的农村资产纳入抵押担保融资范围。用好省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推广“耕地+保险”金融服务模式。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

(十)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深度参与湛茂都市圈建设,加强与湛江共融合作,有序开展产业共建,健全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共谋建设湛茂空港经济区,提质发展临空经济区。完善城镇空间格局,推动发展轴、圈层、组团加速融合,围绕“两轴—两个圈层”城市布局,完善路网体系建设,优化生产力布局,将中心城区4个组团和3个县级市城区串珠成链、连线成片,实现城市更大范围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完善市域内帮扶协作机制,推动市域内优势互补、联动发展,落实重点产业优势互补、招商引资协同合作、基础设施联通发展、民生服务共建共享、乡村振兴互动互助等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

(十一)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

1.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围绕茂名产业布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茂名高新区科技创新水平提质升级。推进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建成东华能源(茂名)协同创新中心。高标准打造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广东茂名清研先进材料加速基地、茂名高新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科技园。优化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服务,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225家以上,研发经费年均增长8%。

2.引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引进培育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危化车、锂电池、集成电路、空调、电梯、石化装备等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建设欣捷安新能源汽车电子BMS生产、东科(广东)锂电池电解液、粤海-申菱特种空调和通风设备制造、中鸿智能电梯制造一期、珠海明宏电子信息、新能源危化车生产基地、石化装备转型升级等项目。

3.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建设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组建“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重点布局推动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新区、水东湾新城数字与信息产业发展,扶持各地数字经济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硅能源产业,大力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推动发展信创产业。深化工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数字农业,促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4.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积极构建“1+N+X”新时代人才政策体系,开展人才平台构筑、专业人才队伍锻造、“高精尖缺”引才、人才发展激励、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人才生态优化“六大行动”,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省人才优粤卡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子女教育、亲属落户等支持政策。

(十二)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1.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为重点,以“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为载体,加快建设“6+19”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培育一批超百亿级产业集群。依托“百千万工程”示范线和点位、“百墟千村”、美丽乡村等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系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推进高州水库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建设茂名滨海新区渔港经济区、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2.加快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支持石化产业提质升级,加快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抢占绿色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新赛道。建设以东华能源茂名项目为龙头的绿色化工产业集群。支持矿产资源加工、特色轻工、金属加工等传统产业“数改智转”。建设茂名高新区钛锆新材料产业园,依托粤桥新材料公司为链主企业,带动钛锆新材料下游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动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建筑业绿色智能转型。整合本土国企与优质建筑业民企,做强做大国有建筑企业。支持建筑企业充分挖掘本地市场,积极拓展外地市场。

3.促进产业优化布局。

建强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临空经济区四大平台。推动茂南石化工业园、高新区、滨海新区申报省化工园区。茂名、茂南、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辐射带动电白、化州、信宜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滚动发展。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产出效益,形成以“亩均论英雄”的园区发展政策体系。在“第一圈层”发展都市型、研发型产业,适度布局劳动密集型产业。谋划包茂大道以东、市民大道以北的产业布局。在茂南区、高新区、滨海新区布局绿色石化和氢能源、矿产资源加工、新材料产业。在电白区、高州市、信宜市布局现代轻工产业。在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布局生物医药产业。以高州市、化州市为主在各区(县级市)布局食品加工业。谋划推动申报省级二手车出口基地。以“一把手工程”抓好招商引资。

(十三)持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延伸

支持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科创服务、金融服务、会展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等服务业。

(十四)着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1.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

以“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为重点,构建我市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应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范》地方标准,创建我市乡村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色石化、新能源、装备制造与金属加工产品、旅游、养老、家政、商贸流通、文化等领域标准体系。发动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加强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的监管。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

2.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等平台建设。配合上级开展缺陷产品调查。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工作,落实企业产品质量问题“清零”措施。实施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对产品经营者开展失信评级。

3.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鼓励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树立质量标杆。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建设推进工作体系,推动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帮扶指导。支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鼓励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培育和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等地域特色品牌。组织申报“广东老字号”,培育和传承“茂名老字号”。引导和扶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马德里商标的注册,加强粮油、农产品、食品、家政服务等领域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打造一批茂名特色的区域品牌。

五、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十五)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1.推动人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

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标准化信用化建设,建设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抓好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生力军,强化职称制度,畅通人才流动,优化人才服务。按上级部署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促进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配合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提升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能力,推进简化办理备案手续,以及简化门诊特定病种资格申请和就医结算流程。

2.推动经营性土地等空间要素市场化配置。

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完善公示城乡地价体系。加大推进“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空间规划保障机制。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为依据制订供地计划,科学有序做好土地供应。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行“标准地”供应,支持工业用地实行“带项目”“带方案”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和供给。按照上级部署规范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3.完善知识、技术、数据要素配置机制。

探索使用“揭榜挂帅”“赛评结合”等创新组织模式,实现项目、人才、资金在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一体化配置。落实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机制,支持我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不断完善科研管理模式,根据上级政策赋予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培育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管理机制,建立或引入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或机构,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我市数据确权模式、交易规则、市场定价等,高效安全将数据转化成要素流转。

(十六)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

1.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破除地方保护不合理限制,在资质资格获取、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配合省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惩处传销行为。

2.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配合省做好市场准入评估相关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健全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市内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十七)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1.优化现代商贸体系。

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创新转型,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大力发展社区商业,鼓励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发力“县域商业+乡村振兴”,培育县域市场主体。建立省级或跨市商贸流通联合采购平台,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深入合作,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2.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货运服务网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海港物流和空港物流,积极发展海铁联运,建设以全链条快速化为导向的便捷货运服务网。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引导快递企业与交通客运、供销商贸等共建共享网点服务资源,推动构建县乡村一体、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整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和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点,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

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十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1.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持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设置门槛和条件,港澳和境外投资者到我市兴办养老机构,与国内资本享受同等待遇。适时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高政府采购对服务消费的支持力度。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消费维权跨区域联合解决机制。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团作用,开展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畅通消费维权渠道,高效处置消费投诉。积极构建消费维权便民服务,持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

(十九)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1.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

持续通过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向国家和省推送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督促面向民间资本的示范项目联系单位主动加强与民间资本的对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国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鼓励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引导民间资本采取增资扩股等方式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优化投资审批和监督管理。

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精简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落实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引、区域规划环评制度和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加强投资决策与规划和用地、环评的制度衔接。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对接。落实市县审批事项清单。加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3.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

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建立政银保担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制造业服务中心”“科技支行”“绿色支行”等特色专营机构,安排专项授信额度,优化信贷审批等各链条服务机制。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快培育企业上市融资。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二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1.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两张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改革措施,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进一步精简涉企事项审批条件和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全面优化注销程序,为企业注销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茂名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整改落实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提升短板指标。落实《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并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减少行政检查频次。

2.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茂名市知识产权工作资助办法(试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转化运用。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专项整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融合,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农业、能源等行业“招投标+信用”管理模式,拓展“信用+”场景数至20个以上,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有效提升我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引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推广应用“信易贷”“粤信融”。推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二十一)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

1.深度参与“一带一路”。

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大企业“走出去”步伐。推进茂名港港口基础设施扩能升级,加快博贺新港区、吉达港区建设,推动水东港区绿色转型,夯实临港产业发展基础,推动湛茂港口群建设大西南地区出海主通道。提速推进博贺新港区、吉达港区对外开放。加快跨境海外仓建设,深化数字丝绸之路合作,发展丝路电商,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2.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积极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广交会、世界粤商大会等招商活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及准入后国民待遇。优化外商投资服务,跟踪服务好重点外资企业,跟踪落地重点外资项目,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结合我市产业实际,积极引导外资投向绿色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主导产业及仓储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3.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高水平建设化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重大平台,学习借鉴南沙等地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茂名联动发展区建设。持续推进茂名港口岸建设,提升对外开放实力。发挥茂名广港码头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作用,提高进口粮食的综合物流便利度。积极申报建设省二手车出口基地。挖掘粤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等平台潜力,大力拓展业务市场。加快建设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加强关地联动。

4.稳步推进对外贸易合作。

深化与东盟、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合作,选择经贸互补性强的城市建立友好交往关系,积极参加“粤茂全球”活动,密切与RCEP国家地区合作,拓展对外交流平台。完善支持促进外贸发展财政支持政策,统筹转移支付和市县财政投入,支持我市外贸发展薄弱环节发展。落实减税降费,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税收协定等政策优惠。

5.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

争取上级支持我市设立省级进口基地。充分利用进口平台,扩大油气、粮食、金属矿以及煤炭等商品进口。加快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持续实施“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措施,运营茂名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提升“单一窗口”申报率。推动建设进口贸易投融资平台。支持企业充分利用RCEP政策,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拓宽进口渠道。

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二十二)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

1.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劳动收入。

强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开展重点企业精准就业服务行动,推进就业服务专员制度。推进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拓展“粤菜师傅+”发展模式,推进粤菜师傅与预制菜产业企业融合发展。深化“广东技工”培养体系,推进新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工程。优化提升“南粤家政”工程,加快建设南粤家政综合示范基地等平台载体,引领家政产业提质升级。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服务专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加大线上线下招聘力度。

2.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健全劳动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省部署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加强重点产业行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健全工资指导线、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督促建设施工企业依法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五制”制度,加强企业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3.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

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价值的工资单元,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进一步丰富资产管理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鼓励农民以山地、树木、房屋等资源资产入股村集体或经营主体,构建农民“租金+工资+分红”新型收入结构模式。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与村干部奖励挂钩机制。

4.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健全科研、技术、管理等人才薪酬激励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深入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入园入厂入企。改善营商环境,减轻费用负担,落实减税政策,提供更多市场化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增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勤劳致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发挥茂名乡村振兴学院等院校作用,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重点培养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强化校地结对帮扶。

(二十三)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1.加大财税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

强化“三保”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的保障地位,足额落实基本民生支出需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支持。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经营主体减负增效。

2.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巩固完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推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引导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逐年增长机制,完善帮扶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制度。对全市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进行补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待遇调整机制,配合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二十四)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深化创文巩卫志愿服务。推广文明实践积分机制,将志愿服务活动等纳入文明积分制度管理,促进形成志愿服务良好社会氛围。

八、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二十五)保障粮食安全

1.推进粮食稳产增产。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全力落实粮食生产播种面积任务,做到宜粮则粮,多种粮食,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参与打造南粤粮安产业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双平衡”。持续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在巩固连片15亩以上撂荒耕地复种成果基础上,开展连片15亩以下、3亩以上连片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推广运用省发布的高产、优质、抗逆、宜机作业的农作物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成立粮食生产技术服务队,加强种粮技术指导。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新一轮垦造水田,提升耕地产出能力。

2.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

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32万亩以上,加大涉农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力度。支持发展粮食产业,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探索更适宜的新型种粮模式。加强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完善粮食收购网点布局,引导各类市场收购主体积极入市收购,鼓励储备粮收储企业结合早、晚稻收购择机开展储备粮轮换。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茂名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管理体制,优化地方储备粮管理模式。完善县域“中心库+骨干库”模型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架构。推动建设中央储备粮茂名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谋划建设富民粮库三期建设项目。

3.推进种业振兴。

落实粤强种芯工程,打造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茂名)特色种业创新中心、世界最大的荔枝种质资源圃。加强良种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构建高效生产体系,重点攻关荔枝、龙眼、化橘红、沉香、三华李育种新技术、提纯复壮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建设现代化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国家级省级畜禽保种场和水产供种繁育基地,推进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技推广与市场应用相结合,优化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十六)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增强全市生产供应能力。完善油气传输网络,通过新建原油及成品油管道,完善石油传输管网,建成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保障油气安全供应。加快煤炭、原油及成品油储备库、LNG等天然气储气设施的建设,增强能源储备能力。科学谋划成品油流通行业建设,构建成品油零售体系。持续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推进骨干电源配套电网规划建设、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抓好花岗岩、高岭土尾矿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石材产业园开发建设。

(二十七)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1.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我市应急物资品种目录,在保障应急需要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结构。将应急装备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统筹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在多灾易灾乡镇储备以生活类救灾物资为主、抢险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救灾救援物资。建立全市运力快速调动调配机制,完善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车辆顺畅通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县级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合理确定粮食储备品种结构。加强救灾物资地方储备库和三防救援装备库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持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能力。依托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现有力量,在全市112个镇(街)各建成一支半专业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强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统筹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力量融合。支持大型石化企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形成各类应急力量各有侧重、优势互补、互为支撑的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全灾种、大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生命防护,完善配套应急处置设施。

3.推进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建设。

推进鉴江干流、重要支流及沿海堤防达标建设,持续推进水库和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治理。加快防风锚地建设步伐,落实船舶分类防风要求,确保船舶防风安全。推进防震减灾现代化试点建设,建成覆盖茂名陆地及近海的地震监测网络。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农房质量安全提升等工程。推进生物防火林带、防火公路建设,筑牢森林“防火墙”。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推动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推进茂名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加快构建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通信体系。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茂名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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