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加强清洁能源资源开发转化利用,推进风、光、生物质能等融合发展,建设川南渝西地区优质清洁能源基地。科学利用生物质能,建设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项目,支持合江、叙永、古蔺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积极发展氢能、储能等产业,统筹推动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
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 “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建筑一体化、弱光弱风电能开发等新能源开发技术和利用。
加强与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及攀枝花市等风、光资源丰富区域能源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大型清洁能源发电基地,合理布局新增和扩建清洁能源通道,加大对绿色电力的引入力度,赋能市内耗能企业“绿电+”生产用能模式。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到2030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5万千瓦。
重点推进泸天化等化工副产氢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新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制氢;以泸州港为重点,推进港口及船舶柴油部分氢能替代,减少化石燃料的直接消耗。
全文如下: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稳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位一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以碳达峰十大行动为抓手,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各领域绿色竞争力,确保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系统推进。综合考虑全市资源能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定位、发展阶段、减排潜力和成本等因素,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科学规划各区县、重点行业领域的“降碳、低碳、近零碳、零碳、负碳”绿色发展进程,建立健全减排长效机制和低碳政策体系,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优化与管理创新,确保做到稳妥有序、安全降碳。
——重点突破、示范引领。以宜泸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为战略目标,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聚焦能源与工业、交通、建筑等融合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节能降碳、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高能耗、高排放重点企业减排降碳示范工程,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转化应用,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就地就近转化利用水平。
——创新驱动、实效优先。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推进能源、工业等领域的绿色发展创新体系建设,催生一批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绿色白酒、绿色智能智造、绿色化工、绿色航运及物流等低碳零碳新发展格局,确保绿色发展实效。
——市场导向、开放合作。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激发各领域企业减排降碳潜能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交流合作与优势产业培育,做好承接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的资源、基建、能力等储备,走出一条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支撑四川未来发展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三)主要目标。
从我市各领域发展实际出发,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能源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手段,逐步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建成有效支撑四川省乃至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支撑区,确保在2030年前碳达峰。
“十四五”期间,初步构建以市场资源配置与宏观政策调控相结合的绿色低碳管理体系,建成技术创新应用平台和低碳产业服务平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明显,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政策法规、市场机制、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生态碳汇、标准建设等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竞争力和绿色服务能力格局初步形成。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1.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4%,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3.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上下达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碳达峰重点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加快构建与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底线和绿色低碳能源供应,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
有序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到2025年,原煤消费量不超过620万吨,到2030年,原煤消费量不超过660万吨。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增速,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推进生物液体燃料替代传统燃油。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化解预案,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合理控制酒业、建材、化工等行业燃煤消耗量。大力推进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泸州燃气发电项目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实施工业、交通领域天然气燃料替代。推动实施锅炉、窑炉电能替代计划,继续实施自备电厂停发替代,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冷供暖、家居家电等五大领域电能替代,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推广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
2.加大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力度。
充分发挥页岩气资源富集地优势,科学稳妥推进泸县区块、古叙区块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梯次推进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页岩气滚动开发,加快推进西南油气田和浙江油田页岩气勘探开发重点项目。加强页岩气、煤层气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建设煤层气、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加快油气输送管网建设,推进“川气东送”二线(泸州段)、威远—泸县、宜宾—泸县等页岩气干线管道建设,实施泸州全域气化工程,推进燃气配气管网逐步向乡村覆盖。建设川渝页岩气开发技术研究中心,全面推广“油改电”、压裂返排液重复利用等绿色低碳开采工艺,推进节能、节水和固废综合处理利用。到2025年,页岩气年产量力争达到50亿立方米;到2030年,页岩气年产量力争达到100亿立方米。
3.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
加强清洁能源资源开发转化利用,推进风、光、生物质能等融合发展,建设川南渝西地区优质清洁能源基地。科学利用生物质能,建设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项目,支持合江、叙永、古蔺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积极发展氢能、储能等产业,统筹推动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 “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建筑一体化、弱光弱风电能开发等新能源开发技术和利用。加强与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及攀枝花市等风、光资源丰富区域能源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大型清洁能源发电基地,合理布局新增和扩建清洁能源通道,加大对绿色电力的引入力度,赋能市内耗能企业“绿电+”生产用能模式。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到2030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5万千瓦。
4.推进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争创氢能运营试点示范。
重点推进泸天化等化工副产氢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新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制氢;以泸州港为重点,推进港口及船舶柴油部分氢能替代,减少化石燃料的直接消耗。开展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试点应用,建设“油—气—电—氢”交通综合供能站,促进氢能制输储用一体化发展。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加快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推进叙永兴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新建一批35千伏输变电工程。优化城乡电网配套,提高电网对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高效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满足全市用电安全稳定需求。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系统建设,完善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建筑楼宇等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示范,并逐步在其他区域和行业推广应用。加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新型储能系统示范推广应用,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到2030年,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5%。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和碳排放双控制度,以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为支撑,全面提升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深入推进节能降碳精细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联动、条块结合”的节能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强化责任落实。将单位产值能耗水平作为项目引入的重要门槛指标,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科学评估新增用能项目对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的影响,严格节能验收闭环管理。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重点用能单位、工业园区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能碳在线监测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能源审计管理制度,通过目标考核、能效对标、限额管理、绿色电价、信用监管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督促用能单位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深挖节能潜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推进建筑、交通、照明、通讯、供冷(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广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钢铁、电力、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加快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持续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进工艺过程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打造各行业能效“领跑者”。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
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电梯等为重点,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高效的产品设备,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的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开展重点用能设备、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升级,推动高效用能设备与生产系统的优化匹配、使用与管理。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统筹集约建设5G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严格华为四川大数据中心(二期)、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项目能效准入门槛,加快既有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力争能源效率指标值不超过1.5。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聚焦重点排放领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能结构不断优化,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现节能降耗、减污降碳。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支持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深入推动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支持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推进数字赋能升级,实施重点行业和领域“四大改造”攻坚行动,推动工业领域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开展重点企业低碳评价,合理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产业的发展规模,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着力打造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鼓励支持各区县、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推动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通信、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到2025年,力争培育绿色园区3家以上、绿色工厂15家以上;到2030年,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基本形成。
2.推动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进重点企业节能技改,推动化工园区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推进页岩气资源就地转化利用,大力发展天然气制氢、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下游产业,打造西部页岩气综合利用基地。支持发展新型化肥、纤维素、有机硅等特色系列产品,鼓励发展电子级化工材料,推进差别化氨纶、高品质油脂等项目建设。依托纳溪经济开发区、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合江临港工业园统筹推进能源化工第二个千亿产业发展。推进化工产业资源利用循环化,大力实施低碳或可再生原料替代,推广具备能源高效利用、污染物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功能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持续推动化工企业绿色清洁生产。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
推进优特钢铁、新型水泥、环保玻璃和装配式建材、家装建材产业发展,打造“3+2”绿色建材产业体系。支持叙永充分利用石灰石、粘土、石英砂等矿产资源优势,建设川渝绿色新型材料供应基地和新型材料环保产业园,支持龙马潭建设节能玻璃总部基地,支持纳溪、泸县建设装配式建材产业集聚区,支持古蔺建设大理石产业园。支持合江发展金属材料产业,培育全废钢短流程绿色智能标杆企业。发挥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平台作用,支持纳溪、合江、叙永发展竹基材料特色产业。加强固废再利用,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料,推动建筑垃圾、尾矿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技术、低碳混凝土技术、吸碳技术研发,开发低碳水泥等低碳建材新产品,逐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建设成渝地区绿色建材循环示范城市。
4.推动白酒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围绕白酒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产业园区、重点企业低碳化改造,构建低碳酒业体系,全域打造环境友好型白酒产业体系。推动全链条智能化改造,建设国家级智能酿造标杆工厂。加快推动全流程清洁生产,以酿造固液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构建全链条酒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打造中国白酒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酒检中心、包材检验中心、固态酿造中心等功能平台建设,全力推动四川泸州江阳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到2025年,清洁生产、循环制造、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吨酒能耗、水耗明显降低,白酒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持续下降。
5.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和存量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于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等量减量置换”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国、省产业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能效水平提高准入标准。新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项目应进入符合定位的产业园区。组织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鼓励先进节能技术集成优化运用,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升级改造。
(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
构建城乡绿色低碳发展体系,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推动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城乡建设发展质量。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推行钢结构住宅和全装修住宅,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在城市更新改造中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智慧安防、智慧停车、智慧充电、智慧照明等数字化社区改造升级,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动态管控建设进程。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积极推广新型建筑技术,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建设,提高公共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提升民用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提升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推进浅层地热能、氢能、工业余热等多元化能源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等全面电气化,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在太阳能资源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积极推广屋顶光伏。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持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力度,提高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广使用高效照明、电动农用车、节能环保灶具等设施设备。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等安装光伏。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
(五)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以发展绿色交通为引领,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替代,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路、水运等集约化的运输方式。加快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铁路与港口的运力衔接。推进长江泸州段生态航道提升工程建设,完善内河运输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内河水运运输效能。建立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强快递末端设施建设,推广集中配送、共同配送。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口码头、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推广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提高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发展公共交通体系,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构建“城市快捷公交系统+两江四岸慢行系统”的绿色出行体系,逐步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十四五”期间,全市集装箱铁水联运年均增长率达到15%。到2030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8%以上。
2.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加快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积极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鼓励传统燃油车辆的电动化替代,引导公交车、出租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区货运车、从事短距离包车服务的车辆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持续提高船舶能效水平,加快发展电动内河船舶,新增环卫、轮渡、检测船等内河船舶原则上采用电力或液化天然气驱动,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燃料、生物质燃料,探索氢、氨、甲醇等新能源在船舶交通上的应用。积极推进港口港作机械、物流枢纽和园区场内车辆装备电动化更新改造,到2030年基本实现电动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老旧车船。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不含摩托车)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十五五”末进入峰值平台期。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新建大型交通枢纽设施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施既有交通设施的绿色化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港口岸电和船舶受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重点港口码头全部完成岸电设施改造,实现快充站(换电站)覆盖50%的公路客运枢纽。
4.建设长江上游绿色物流重要枢纽。
加强绿色物流体系规划引导,科学组织物流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促进不同层级物流网点的协同配合,提高运行效率。提高物流组织标准化水平,合理组织和实施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活动,提升揽收、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自动化水平,推动仓储配送与快递包装绿色化发展。创新运营组织模式,鼓励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二氧化碳排放。推进江北港物流园区、双加物流园、高铁快运物流基地等建设,大幅提升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巩固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成果,支持重点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
5.积极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
提升城市快捷公交和慢行系统的出行环境和服务水平。构建由铁路和公交等构成的多模式客运交通系统,加快形成城际线、市县乡线、区域线等多层次的绿色交通网络,优化地面公交线网功能和布局,完善中运量及多层次的地面公交系统,保障公交专用道成网,加强重点地区公交保障服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合理控制城市小客车总量增长,引导车辆合理使用,推动个体机动交通向公共交通方式逐步转移。完善慢行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慢行交通路权,提高慢行交通网络的可达性和便捷性,打造品质宜人的慢行空间。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资源节约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建设覆盖全社会的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
1.打造循环型产业体系。
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聚焦白酒(食品轻纺)、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医药健康重点工业产业链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推动产业链横向垂直整合,构建和延伸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循环型产业链条,重点推进建材、再生资源等重点行业循环化发展。推动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焚烧灰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高水平利用,引导开展酿酒废弃物、水基岩屑等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结合城市旧改和报废汽车拆解等工作,推动废钢废铝资源化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扩大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等领域再制造规模,进一步扩大再制造产业能级和规模。到2025年,全市大宗固体废物年利用量达到340万吨左右,到2030年达到350万吨左右,培育一批循环经济龙头企业,提升固废循环利用产业能级。
2.建设循环型社会。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一体化发展。优化完善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进一步稳定中转站和集散场布局,加快培育一批高能级回收利用企业和项目,建成管理高效、分类精细、资源化利用渠道通畅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主要再生资源高值化发展。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转运设施建设,构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减少二次包装,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和办展设施循环使用。继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农贸市场蔬菜废弃物产生量,促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确保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安全、高效。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75%左右,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超过100万吨。
3.推进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化发展。
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废物和碳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持续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行动,推动园区产业循环链接和绿色升级。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分布式能源建设,促进形成企业内小循环、园区内中循环、社会大循环的发展模式。完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园区循环发展技术支撑能力。推行园区集中供热,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建立园区能源资源环境管理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现循环化改造,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碳汇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能力,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科技创新支撑。
1.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核心引领,依托市内各高校、重点企业科研创新平台,围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装备等行业,聚焦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绿氢制储、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化工、碳捕集和封存、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超高效光伏电池、能碳数字产业等低碳零碳负碳重点领域,研究部署一批制造业基础领域应用和关键技术攻关课题,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前瞻性产业技术研究和项目示范,推动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大力推进绿色化工、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高效光伏、页岩气高效利用、大容量储能、新能源交通工具、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合成燃料、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协同等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动应用场景和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推动智能电网、新型储能和高效燃机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在能源电力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
3.突出重点产业领域。
依托骨干企业打造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企业研发机构,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依托省市各高校、企业创新平台、科研院所等研发资源,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推动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一批行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协同创新组织,全面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和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深入实施“酒城人才聚集行动”“泸州高端引智计划”,依托引才引智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进一步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加快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4.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制机制。
发挥科技创新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机制,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省、市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机制、新模式,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加速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有关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稻田甲烷减排、化肥减量化、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低碳减排、水产健康养殖低碳、农机绿色节能、农田碳汇提升、可再生能源替代、科技创新支撑、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等十大行动,推动种植业节能减排、畜牧业减排降碳、渔业减排增汇、农田土壤固碳、农机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替代。到2025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融合的格局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种养业单位农产品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农村生活用能效率提升。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80万亩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农用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广标准化稻渔综合种养6万亩。到2030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的合力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降低,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和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20万亩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农用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持续保持零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广标准化稻渔综合种养10万亩。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大力推行林长制,开展全市碳汇盘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支持各区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动纳溪、合江、叙永3个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提档升级,高质量打造现代化竹林基地,提升竹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竹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推动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动碳汇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深入推进叙永县、古蔺县石漠化治理工程,持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效提升林草植被覆盖度。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4%,森林蓄积量达2640万立方米,力争培育可实施经营碳汇林竹面积40万亩。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46.5%。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以“三调”成果及法定年度调查变更为“底版”,利用好国家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生态碳汇本底与更新调查、碳储量评估和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创新宣传方式,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全民低碳行动、节能减排小组活动、减塑限塑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专项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优先在主城区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逐步扩大辐射范围。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大力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等绿色示范创建,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推行再生产品和材料认证,建立健全推广使用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强化企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国有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结合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定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推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区县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各县区要准确把握发展阶段和发展定位,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碳达峰目标。
各区县要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自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现状,全面摸清本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情况,科学研判未来碳排放趋势,确定碳达峰目标。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的区县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重煤炭的区县要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力争与全市同步实现碳达峰。
2.上下联动制定碳达峰方案。
各区县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各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并加强与本方案的衔接。各区县制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县自行印发实施。
3.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园区开展碳达峰建设试点,加大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低碳园区试点工作,培育一批零碳企业,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更多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对外合作
(一)加强区域合作。
聚焦泸永江、川南渝西融合发展,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和功能平台,探索泸永江制造业一体化发展机制,打造川渝融合创新示范区、成渝产业合作桥头堡。深化与成都干支联动,加强与川南城市合作,加快推动宜泸沿江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壮大川南经济区,探索建立重大政策协同、市场主体联动机制,共同打造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开展绿色贸易、技术合作。
发展高质量、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大绿色技术国际合作力度,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推动支持泸州融入西部科学城规划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共享的科研装备和平台实施体系。
(三)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引导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能源、绿色装备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常态化开行“中欧班列+泸州港”铁水联运班列,探索开行泸州至中亚、泛亚铁路班列,加快融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积极参与中新(重庆)互联互通战略项目、“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打造以港口为核心、内陆无水港为节点的腹地网络。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发展实际,结合我市实际,做好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碳排放相关数据。着力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算、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建立健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结合全市发展实际,推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等方面法规规章制度,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产业园区、行业企业节能低碳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相关配套标准。支持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制定节能低碳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三)完善落实经济政策。
加强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绿色低碳建筑、碳捕集利用等项目和产品技术的支持,进一步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购买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执行政府绿色采购要求,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实行绿色采购,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针对落后产能和低效企业实行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调整机制。
(四)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和金融机构集聚优势,深入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提高高碳项目的融资门槛,严控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建立绿色项目库,鼓励银行业积极开展绿色贷款业务,开辟绿色贷款业务快速审批通道,将绿色贷款占比纳入业绩评价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有序推进绿色保险服务,围绕安全降碳需要,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助力低碳技术推广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主动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和用能权交易市场,做好配额管理和清缴履约。配合国省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用能权交易市场与节能降碳工作的衔接,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推进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全面推进林长制、山林权改革,进一步盘活林地林木资源和碳汇资产,推动生态价值持续增值。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对碳达峰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区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各市场主体要对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
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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