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出,调整光伏补助标准。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符合区块规划、技术规范并纳入市级低碳数据库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0.1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发放一次。
大力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对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阳备案且通过验收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400千瓦时,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50元/千瓦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鼓励新建设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0%以上配建储能系统。国企单位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只享受上级财政专项补助,市财政不予另行补助。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
原文如下:
关于《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新能源在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152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的通知》,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9254511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少于30日)。
联系人:杜一斌
联系电话:0579-86655587
附件1.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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