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智光电气公告称,拟联合五家单位,出资15亿元设立光伏储能基金,投向新型储能及分布式能源项目。
公告显示,为落实智光电气“产品+服务+投资”的业务战略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本优势,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及资本增值,智光电气拟联合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科金能(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美丰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黄河新能源(北京)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联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广东粤创光伏储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据悉,该基金投资方向为新型储能及分布式能源项目、优先投资广东省内项目,全体合伙人本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亿元,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增加募集资金。其中智光电气本次认缴出资3.75亿元,占本次总出资额的25%。各合伙人分期认缴出资,公司首次出资实缴人民币205万元,后续出资将根据基金管理人按合伙协议约定及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资金需要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内容为准而发出的书面通知缴付。
基金存续期限8年,其中包括5年投资期和2年回收期,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可延长1年。
管理费自首次交割之日起支付。管理费按日计提,每年支付一次。除首次管理费以外,合伙企业应分别于每会计年度的12月20日或之前,向管理人支付该等会计年度的管理费。管理费的计提年限为基金的投资期、退出期和延长期(如有),投资期内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金额的 1%;退出期和延长期(如有)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金额减去已分配给各合伙人投资本金后余额的0.5%。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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