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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024-02-22 德州市政府17030
核心提示:《计划》提出,到2026年,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年产突破10万辆

2月6日,山东省德州市政府印发《德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提出,到2026年,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年产突破10万辆,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6800台和60000台以上,争创全省首家国家级新能源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全文如下:

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德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德政字〔20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德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加快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字〔2023〕2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新能源汽车作为全市产业提档升级的优先方向,通过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着力构建先进的整车生产体系、强大的零部件配套体系、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优质的产业生态体系,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竞争力,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现有整车生产基地,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从以零件制造为主向以部件制造为主转变,争取进入知名大企业产业链,推动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到2026年,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年产突破10万辆,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6800台和60000台以上,争创全省首家国家级新能源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三、重点推进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统筹重点区域发力,实施“整车+配套”工程,以整车制造带动产业链集聚发展。加大对整车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以陵城区、齐河县、禹城市、临邑县为核心,壮大现有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加大科研投入,推动创新转型,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集群。依托德州天衢新区、禹城市等县(市、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等配套产业,支持企业研制轻量化、电动化、绿色化的创新型汽车零部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专栏区域发展重点

1.德城区:发展高强度、高韧性、耐腐蚀的汽车电池包上壳体、汽车复材部件产品;发展高稳定性、强精度的DHT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齿轮产品等。

2.陵城区: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汽车刹车配件产品、汽车线束产品,积极与汽车名企配套合作。

3.禹城市:进一步扩大多系列车型生产规模,强化主机厂带动效应;利用乘用车、三轮摩托车出口非洲和电动车、“三电”产品出口美国等市场契机,吸引上下游企业落地发展,并扩大与国内主机厂在优势零部件方面的合作。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压力机、汽车线路等上下游配套产业。

4.乐陵市:主要发展刹车片、刹车盘、汽车线束、空调滤芯、电动车增程器等产品。

5.宁津县:着力发展轮毂、飞轮环等精密机械轮环类零件和支撑节、转向节等高端汽车配件,全面做优新能源汽车内饰件,推动三元催化器、消声器产业提档升级。

6.齐河县:壮大乘用车和房车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甲醇增程式发动机、汽车内外饰件等产品。

7.临邑县:发展多系列、高品质汽车线束产品和高端聚偏氟乙烯产品,加快加氢站建设,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发展高效率、长寿命的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氢动力商用车整车产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

8.平原县:发展湿法隔膜采用双向拉伸技术和电池液技术。

9.武城县:发展高性能、低阻力、低噪音的轮胎产品,耐老化、耐渗透、耐拉伸的胶管产品,轻量化、高性能的新材料外饰件产品等。

10.夏津县:发展高承载、低摩擦、长寿命的轴承产品,耐老化、耐辐射、耐候性的硅胶管,轻量化、高精度、高性能的制动管路产品等。

11.庆云县:发展汽车生产线智能环保整体防护、新能源汽车电机外壳产品,发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循环利用等新能源产业。

12.德州天衢新区:加快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应用,研发新能源轮式装载机、挖掘机,建设集新能源汽车设计研发、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专业化科创园。

(二)做大整车规模。

实施一企一策,在巩固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础上,研发布局高端车型,力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氢燃料汽车实现突破。做大做强新能源乘用车。鼓励企业对生产线进行迭代升级;争取总部更多车型投放、排产计划倾斜;针对不同目标市场建立层次分明的新能源乘用车品牌梯队。加快发展新能源专用车。积极推进工程机械车、房车、物流车、环卫车、景区用车等专用车在细分领域建立核心竞争优势。同时,依托本市工业副产氢的优势,加快氢燃料车型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氢能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主攻核心部件。

坚持“一个基础,四个方向”,鼓励传统燃油汽车配套企业以及电子、化工、金属材料等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工艺创新、先进制造等,强力推进零部件产业向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核心部件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推动动力电池有新进展,重点发展大容量、长续航、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及高性价比钠离子电池;打造庆云锂钠电新能源产业集群;依托乐陵固态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实现复合固态电解质关键材料突破;发挥化工园区产业承载优势,壮大电解液、隔膜、正负极材料等基础材料实力。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高性能驱动电机,推动电机研发有所突破。依托整车企业,加大电机电控企业招引力度,重点推进车规级半导体材料生产,加速汽车芯片等电力电子行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加快氢燃料电池产业化,推动临邑县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及核心装备产业化基地尽快落地,支持德州天衢新区打造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智能制造及示范运营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提升创新能力。

实施重大技术攻关。聚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燃料电池系统等核心部件及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堆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持续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力争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德州天衢新区创建国家新能源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重点氢能企业突破汽车电堆系统、车载储氢系统、膜电极、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研发基地;借鉴庆云县锦锂、骑士之家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智能换电平台。发挥科教产协同创新共同体作用。以“链主”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联合院校、科研机构、名企强企创新资源,打造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融合发展的开放合作平台,构建涉及新能源整车、关键零部件等领域的实验室、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实现产业化应用。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引导企业以提升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品牌建设,锻造一批优势明显的品牌精品,支持参与市长质量奖评选,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高端装备产业链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重大项目。

坚持“项目为王”理念,用项目调优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全力抓好在建项目,保证项目开工建设。整车领域,以新能源泛越野项目拟落户陵城区为契机,培育壮大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规模,打造新能源乘用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动力电池领域,重点推动乐陵市20Gwh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庆云县年产2万吨锂离子电池纳米导电剂等项目。充电设施领域,重点推动齐河县奥大电气年产40万套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电池检测设备、庆云县易能时代年产20万组充电模块生产基地等项目。氢燃料电池领域,重点推动临邑县千万氢动力核心装备产业化及重卡示范应用建设项目。其他配件领域,重点推进宁津县年产2.5万吨精密传动部件智能制造、夏津县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强招引协作。

继续开展“遍访总部”活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制造母机产品、配套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提高各产业链发展质量。对全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系统梳理,细化形成特色优势、短板缺项“两个目录”,引导各县(市、区)锁定优势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着力扩大出口规模。抢抓外贸“新三样”出口机遇,支持新能源汽车及配套零部件等出口潜力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展会,拓展境外营销渠道,推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产业链深入协作。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积极组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主”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实现协作配套,促进产业融通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高端装备产业链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强化配套支撑。

建立有序充电的一体化运营体系,提供智慧、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按照“市县优结构、乡镇补短板、农村扩增量”的总体思路,构建完善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培育机制,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探索与V2G(车与电网双向互动)的融合应用;统筹交通、电力设施等情况,推动在高速公路、国道、大型物流园区和商品交易市场等规划建设直流充电站,合理布局换电站,试点推广高压超充电站;支持庆云、禹城、夏津等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招引落地一批充电基础设施制造头部企业和高技术合作项目,拓展多元应用场景。有序推进加氢设施建设。指导临邑、德州天衢新区立足产业基础建设氢能供应站,抢占绿色低碳发展新赛道;鼓励企业探索建设氢燃料运输管道,逐步降低储运成本,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扩大推广应用。

加强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公共领域应用。推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市政环卫、邮政用车和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主城区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和城市配送车实现新能源化。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落实省、市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每年举办不少于5场促消费活动,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3场;在每年10月“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月”开展新品展示、集体团购、让利促销、旧车置换等活动,形成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效应。推动新能源机动车更新迭代。鼓励各类重点企业更新新能源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以旧换新、以租代售、共享租赁等多种模式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力争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达到20%以上。推动氢能示范应用。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加氢站;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重点在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物流等领域开展示范运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优化产业生态。

积极推进数智化转型。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经营管理、研发设计、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环节的深度应用;打造细分领域典型应用场景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资源池,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提升制造水平。加速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化进程。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生物柴油等新能源技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用,逐步达到超低排放、零排放。鼓励产业链零碳发展。引导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企业建设绿色低碳工厂,推广低碳技术和装备,开展绿色化改造、碳排放核算,支持动力电池及其关键部件、原材料企业进行零碳工厂认证。提供高水平高能级技术服务支撑。依托德州天衢新区,打造立足山东、面向华北,集标准、认证、检测、测试评价、技术服务等全链条新能源车辆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国汽轻量化研究院等业内顶端机构,建设集新能源汽车设计研发、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专业化科创园。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软环境”。研究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等政策,落实购置税减免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提高使用积极性;鼓励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以物流配送、渣土运输、环卫园林、公共交通为主示范推广应用,带动氢能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强化后市场发展。

在汽车金融、维修保养、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零部件供应、报废机动车回收等领域完善汽车后市场服务。持续优化汽车使用环境。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等汽车配件流通模式,提升汽车维修数字化服务能力,促进汽车维修服务提质升级;支持自驾车、旅居车等营地建设,丰富汽车文化体验;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对汽车使用消费的金融服务。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完善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功能;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通过增设线下网点、拓展线上业务、提供上门收车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务;提高报废汽车拆解及再制造能力。发挥电池梯次利用龙头企业作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布局,带动回收利用下游产业发展;培育和引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生产企业扶持力度。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制造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施生产激励,根据产量增长和新车型引入情况,给予一定支持,引导车企扩能扩产,持续壮大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落实推广应用优惠政策。

研究落实通行路权、低/零碳工厂等政策的具体措施,鼓励电动公交谷段充电。落实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时电价政策,实行充电车辆停车费优惠政策,对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并充电不超过2小时(含2小时)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人才和科技创新扶持力度。

持续加大新能源领域人才培养力度,重点瞄准复合型人才以及产业战略发展型人才进行定向培养。鼓励企业与山东交通学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等高校院所对接,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创新;结合企业需求构建实用型研究基地和创新平台,培养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专业技术人才;依托产学研合作项目,培养一批本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华邑氢能产业园打造氢能产学研用实践基地,培养一批支撑本土氢能发展的一线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才发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以园区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依托重点整车企业,积极谋划在其周边建设配套产业园,瞄准电池、电机、电控、动力系统等技术壁垒较高的关键领域,大力招商引资,争取产业相关项目落地,扩大现有整车配套能力,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高水平谋划新一批专业产业园区,积极承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产业转移项目,快速形成一批专用零部件、专用工具等特色加工园区,加快壮大产业加工配套能力。提升园区建设水平,依托夏津县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齐河县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临邑县氢能产业园,招引新能源汽车关键配件和高端领域技术项目,为入园企业孵化提供智力与资源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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