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宁波能源公告显示,上交所对宁波能源及时任董事长马奕飞、总经理兼副董事长诸南虎等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因子公司能源实业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
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实业)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错报金额为94,993.45万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21%。
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能源实业2023年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调减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0,305.55万元,占调整前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9%。
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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