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的复函,同意了5个户用光伏项目备案,总装机容量98.14千瓦,总投资60.8万元。
同时,复函表示,因部分个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内容发生变化,同意温炳养4人变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内容的申请。
复函指出,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如项目的投资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运营模式和电力消纳方式等主要事项发生变化,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报备,并按照有关项目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高度如超过2.2 米,需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报建报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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