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是实现目标的最核心实施路径。未来新型电力系统中,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占比将大幅提升,电力行业将实现深度低碳、零碳。同时,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部门的用电需求进一步增加,全社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低碳电力将推动消费端持续降碳、脱碳。随着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持续攀升,企业电力消费碳排放核算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建议,建立电网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监测和精准量化电力消费的碳排放,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应对国际“碳壁垒”。
刘汉元代表表示,特别是在工业制造领域,目前领先企业均已开始推行全面电气化战略,外购电力碳排放已成为企业碳排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开展监测和精准量化电力消费的碳排放,是反映我国工业企业碳排放现状及减排进程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提升企业绿电消费积极性,帮助企业降低间接碳排放,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切实抓手,也是体现工业出口产品低碳竞争力,应对国际“碳壁垒”的最佳措施。
电网排放因子是消费端核算碳排放量的关键指标,用于测算评估由于电力消费所产生的隐含排放,或称间接排放。对于绝大部分非高耗能企业,间接排放是其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电网排放因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间接排放的核算影响显著。由于我国电网分为不同的层级,不同层级电网的覆盖范围不同,相应的电源结构布局和网架结构就不同,电网排放因子也不同。电网范围划分越小,电网排放因子越接近单位电力消费的实际间接排放;电网排放因子更新频率越高,越能真实反映电力排放情况。当前,在我国境内运营的企业或生产的产品,被国内外第三方机构评估碳排放量时,普遍选用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核算,其来源于国际数据库,数据较为陈旧,无法准确反映我国能源结构地域差异,既对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充分发挥区域清洁能源优势产生不利影响,也对各地区分级有序推进“双碳”目标落地形成制约。
刘汉元代表认为,研究建立并滚动更新国家、区域、省各级电网排放因子,有利于精准估算消费端间接碳排放,有助于地方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能源转型政策,优化电力调入调出和电力消费结构,评估不同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力交换和储能应用等对降低排放的效果,为各地确定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以及政策措施等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有利于鼓励用户进一步优化生产和行为模式,为企业预测间接排放提供重要参数,降低测算误差和不确定性。
刘汉元代表指出,从理论上讲,扩大企业对“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使用占比,是减少企业外购电力间接排放的重要措施。然而,不同国家或区域市场对“绿色电力”的认定及附带要求存在差异。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要求,特别是对于并网的绿色电力来说,不能存在减排效益多重计算的问题。由于我国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中,这一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例如,被一家企业使用了的绿电减排效益,在电网排放因子计算时没有进行相应扣除,导致另一家企业使用电网排放因子核算碳排放时,重复使用了这部分绿电减排效益。绿电减排效益被重复使用,是导致中国绿色电力国际认可度低,以及在企业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层面无法发挥其应有低碳属性的最根本原因。绿色电力的减排价值未得到准确反映,不利于我国绿电绿证市场发展,也给出口型企业应对欧盟碳关税带来挑战。
对此,刘汉元代表建议:
一是建议由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牵头,调动“产学研”各方力量,依据国际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构建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全面性、实效性的电网排放因子数据库,滚动更新国家、区域、省级电网排放因子。同时,通过广泛国际合作,寻求与碳核算国际通用规范接轨,推动数据库被不同国家、区域市场及应用场景广泛认可,促使我国企业和产品碳排放评估还原至真实水平。
二是建议加快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避免出现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多种环境权益的问题。推动绿色电力与碳排放因子在碳核算层面实现实质性联动,消除绿色电力存在环境属性“双重计算”问题,提升中国绿证的国际认可度。
三是建议加大力度在绿色电力资源富集区域开展符合国际规范要求的绿电交易试点。充分发挥绿色电力在降低企业或产品碳排放方面的作用,助力中国企业、中国产品在“走出去”过程中充分发挥绿色低碳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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