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大安市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公告称,大安市组织开展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竞争性配置工作,大安市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为招商引资奖励类项目,本次优选大安市1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建设企业。
本次不接受企业联合体申报。
全文如下:
关于组织大安市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支持白城市招商引资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吉能新能〔2023〕256号)、《白城市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支持招商引资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白能发〔2024〕13号)文件精神,大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竞争性配置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大安市人民政府
2.优选服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3.项目简介:大安市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为招商引资奖励类项目
4.优选内容:优选大安市1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建设企业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5.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6.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的风电开发业绩,具备开发建设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资质条件,具备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集团公司满足条件即可)。
7.申报企业具有风电项目开发业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持有风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以上的(含在建,按申报单位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集团公司满足条件即可),优先支持。
8.申报企业与大安市政府已签订合作协议并配套相关产业类项目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优先支持。
9.申报企业已在大安市注册项目公司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优先支持。
10.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业主。如遇特殊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
11.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2.申报企业向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名参加优选,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并递交申报资料文件(8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刻盘),资料文件递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368号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13.优选联系人
单位:大安市人民政府(发改局)
联系人:任明东
联系电话:0436-5215526
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04458502
来源:大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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