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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500MW海上风电平价示范项目获核准批复

   2024-03-18 国际能源网4720
核心提示:文件指出,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同意建设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

近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件指出,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同意建设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建设单位为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山海关区与辽冀界线省管海域,北邻山海关港区,向南辐射至河北省省管海域与国管海域交界附近,东侧为辽冀海域分界线,西侧为秦皇岛港东锚地;陆上集控中心位于山海关港区南侧凸堤、山海关船厂东南角,海缆登陆后经东疏港路、规划道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再沿浙江路与高压通廊接入孟姜变电站。拟建海上风电场及陆上集控中心,设计装机容量为500兆瓦。安装56台8.5兆瓦、3台8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155721万千瓦时;配建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建筑面积1534㎡;敷设海上35kV海缆106.9km、220kV海缆11.8km;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含综合楼、控制楼、设备楼、附属用房等,建筑面积6998㎡)及登陆点至集控中心输电线路约(4km)、集控中心至电网220千伏孟姜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约6km、采用1回2×LGJ-400导线);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623864.85万元。

详情如下:

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

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落实河北省委“向海发展、向海图强”行动,大力推进河北省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推动秦皇岛市海上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依据河北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2-2035年)及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省国资委《关于河北建投集团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备案意见》(冀国资发规划〔2023〕43号、确认由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实施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市海洋渔业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用海预审意见》(〔2022〕-63、同意该项目使用申请海域)、市资源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同意选址”的意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陆地集控站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的说明》(不需办理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低风险)”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建设单位为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海上风场位于山海关区与辽冀界线省管海域,北邻山海关港区,向南辐射至河北省省管海域与国管海域交界附近,东侧为辽冀海域分界线,西侧为秦皇岛港东锚地;陆上集控中心位于山海关港区南侧凸堤、山海关船厂东南角,海缆登陆后经东疏港路、规划道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再沿浙江路与高压通廊接入孟姜变电站。(具体位置及路由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海上风电场及陆上集控中心,设计装机容量为500兆瓦。安装56台8.5兆瓦、3台8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155721万千瓦时;配建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建筑面积1534㎡;敷设海上35kV海缆106.9km、220kV海缆11.8km;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含综合楼、控制楼、设备楼、附属用房等,建筑面积6998㎡)及登陆点至集控中心输电线路约(4km)、集控中心至电网220千伏孟姜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约6km、采用1回2×LGJ-400导线);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23864.8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按经核准的《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执行。

六、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接入系统、安全生产、绿色建筑、应急救援、军事、国安等方面要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北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2-2035年)及省国资委《关于河北建投集团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备案意见》(冀国资发规划〔2023〕43号)、秦皇岛市发改委《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竞争配置结果通知书》、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用海预审意见》(〔2022〕-6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陆地集控站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的说明》、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山审批稳评〔2022〕1号)、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秦开审批稳字〔2022〕9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秦审批投〔2022〕07-0019号、秦审批投〔2023〕07-0011号文件废止。

九、请你单位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海洋、海事、国安、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电力、统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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