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黑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切实做好黑河镇2024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工作,县光伏平台公司参照2023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入情况对2024年发电收益进行预算,预计可分配收益800万元(含国家电价补贴预测分配资金),已按照确权比例预分配至各脱贫村。
因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实行预算管理,若预测的国家新能源补贴到账金额发生重大变化,将及时调整资金分配计划。按照《关于推动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陕巩县组发〔2023〕4号)文件要求,光伏发电收益分配用于开展公益岗位帮扶(按照公益岗管理要求,聘请的公益岗人员必须为其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小型公益事业项目帮扶、奖励补助帮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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