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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支持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2024-03-28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7590
核心提示:支持循环生产方式,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

3月27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围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支持磷石膏、锰渣、赤泥、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支持循环生产方式,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原文如下: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贵阳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各农村商业银行:

为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加大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力度,进一步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推动工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财〔2021〕159号)和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4〕26号)以及《2023年贵州省信贷政策指引》(贵银办发〔2023〕3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绿色金融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工业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积极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完善多元化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供给体系,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增强绿色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为工业绿色发展提供精准支撑,助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支持方向

各金融机构参考《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贵州省化工、建材、有色行业转型金融支持技术目录(2024年版)》(见附件)《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等目录、政策措施,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加大对相应领域企业、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制定与企业、项目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效果挂钩的转型金融支持方案。

(一)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支持传统制造业企业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改造,重点支持煤电、钢铁、化工、建材、有色、冶金、纺织印染、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实施工艺技术及生产装置绿色升级、燃煤锅炉煤改气、能量系统优化、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能源管理“智改数转”升级改造,挖掘节能潜力,全流程系统化提升能效水平。

(二)能源利用低碳化改造。

引导企业大力提升工业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终端用能电气化改造。完善工业节能管理制度,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储能、氢能等应用,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三)节水改造项目。

结合我省产业实际,围绕白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钢铁,纺织印染,食品等高耗水行业,特别是围绕全国重要白酒生产基地,实施工艺节水、废水循环利用、中水回用等节水改造。

(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项目。

围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支持磷石膏、锰渣、赤泥、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支持循环生产方式,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支持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建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打造一批大型绿色环保领军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发展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促进节能节水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

(六)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绿色制造行动,鼓励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支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支持企业开发生产绿色产品;支持现有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和水效“领跑者”等绿色低碳先进企业,持续推进资源利用节约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不断提高绿色制造水平。

(七)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支持开展绿色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绿色制造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低碳、节能、节水、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开展减碳、零碳和负碳技术综合性示范,加快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三、重点任务

鼓励金融机构制定与企业、项目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效果挂钩的转型金融支持方案,对于以节能降碳改造为目的的升级改造,可对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或《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根据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与能效水平挂钩的金融产品、制定差异化金融支持方案,对于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可参考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结合企业、项目的改进情况制定设计与能效水平挂钩的金融产品、制定差异化金融支持方案。对于以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为目的的升级改造,可根据企业、项目是否明确了改造目标以及改造效果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金融支持方案;对于目录中符合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支持标准的项目,应积极给予绿色金融支持。

(一)摸排推介节能技改项目。

工信部门要深入实施《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贵州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组织企业对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一企一策”制定能效对标达标节能技改方案及实施计划,摸排梳理能效水平现状和能效提升技改项目两张清单,定期向当地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推介本地区节能技改重点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实施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深挖节能潜力。

(二)加大绿色融资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在黔分支机构要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转型金融等加大支持力度,合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鼓励在黔银行通过合理分配经济资本、信贷资源等有效方式优先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支持银行机构开辟绿色信贷研发、审批、推广专项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推动“两高”项目绿色化改造,对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机构要加大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创新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开发针对煤电、钢铁、磷化工、煤化工、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金融产品,支持产能有序转移、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积极开展“绿色+创新”和“绿色+高端制造”等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探索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助推金融供给侧改革、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路径、新模式。

(四)有效开展银企对接服务。

持续推进构建绿色制造产业生态。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节能诊断,为企业提出节能降本增效建议方案。建立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库,指导企业(园区)对照评价标准找差挖潜改造,全面提升绿色化水平。健全完善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交流平台,举办绿色低碳项目融资推介会,开展银企“点对点”对接,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设计、提供专属金融产品,为节能减排、绿色化转型等项目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人行贵州省分行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协调推动绿色金融促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摸排储备绿色低碳项目,向当地人民银行推荐符合绿色发展方向,有融资需求企业和项目。人行贵州省分行及各市州分行负责整体协调、有序推进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工作,引导和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转型金融能力建设,推动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企业和项目提供更多金融资源和更好的金融服务。

(二)建立融资需求库。

建立金融支持绿色企业(项目)名录库。工信部门向当地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定期提供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和水效“领跑者”等绿色企业名单,及时通报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全省工业绿色发展情况。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通过“贷动黔行”银企对接平台,将省工信厅提供的绿色制造名单和节能低碳项目推送给金融机构,加强融资对接督导,强化部门协同,推动解决问题诉求。

(三)强化政策引领。

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制定转型金融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明确转型金融发展目标和具体举措,并从治理架构、绩效考核、能力提升、文化建设等方面促进和保障转型金融业务的落地实施。金融机构应重视企业转型过程中涉及的公正转型问题,鼓励在转型金融产品设计中加入公正转型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转型活动对就业、供应链等的潜在影响,促进企业平稳转型。

(四)加强宣传推广。

积极组织开展工信系统与金融系统相关政策的宣贯培训,打通工业与金融业之间的认知壁垒,推动金融助力工业绿色发展。各级工信部门、各市州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应及时总结提炼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推广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创新机制、模式和产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亮点工作和突出成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认知度,营造良好氛围。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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