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恒星科技发布公告披露,董事长谢晓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龙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3006、0122023007号),因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涉嫌短线交易“恒星科技”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近日恒星科技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告知书显示,谢晓博自2013年8月11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2016年11月9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长。谢晓龙自2019年11月7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某军、焦某芬系谢晓博、谢晓龙的父母。谢某军在2023年8月28日卖出“恒星科技”股票26,000,000股,累计成交金额74,880,000.00元。焦某芬在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1日买入“恒星科技”股票3,000,000股,累计成交金额10,120,008.00元。
证监会认为,谢晓博、谢晓龙作为恒星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某军卖出“恒星科技”股票后六个月内,焦某芬买入的行为导致两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对谢晓博以及谢晓龙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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