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其中5个风电相关项目入选,全部为源头减碳项目,实施主体包括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吉林,能建等。
五个项目详情如下:
1、深远海浮式风电国产化研制及示范应用项目
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项目采用研发—概念设计—加工设计一体化自主设计、大跨距与大吊高的一体化码头风机集成作业和在线张紧器深水系泊作业技术,首创半潜式浮式风电平台给海上油气田供电新模式,作业水深、离岸距离、抗风性能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单位兆瓦用钢量和单台浮式风机容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建设1 座装机容量7.25MW 的半潜式浮式风电、铺设一条5 千米的海底动态电缆,并对接入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22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少碳排放约2 万吨。(海南,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等)
2、315 万千瓦高效低速风电示范项目
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项目采用超长叶片轻量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高塔筒技术和风储协调控制技术,破解低风速区风能资源开发利用难题。主要建设24台超低风速型智能化机组H202-6.25MW,配置160 米钢混塔架,风电场新建一座220kV 升压变电站。项目投产后,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可达2149 小时,每年可减少碳排放约32 万吨。(河北,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3、18张家口风氢一体化源网荷储综合示范工程项目(一期)
绿氢减碳示范项目。项目采用大容量风机、碱性—PEM 混联制氢技术、氢燃料电池发电技术,风机单机额定功率、叶轮扫风直径,碱性电解槽电流密度、额定直流电耗,PEM 电解槽压差、冷启动时间、额定电流密度,氢燃料电池单体额定功率、系统常用电效率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建设风力发电厂1 座,发电容量200MW;制氢厂1 座,采用先进混联制氢技术,开发智慧制氢调度系统,优化碱性—PEM 混联制氢系统工作模式;建设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1 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100%绿电制氢,预计每年平均发电量6.4 亿千瓦时。其中,80%发电量用于制氢,年制氢约8000 吨;20%发电量用于上网,预计每年节约近4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约10 万吨。(河北,河北国创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4、2050 万千瓦风电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
绿氢减碳示范项目。项目采用先进水平电解槽技术、轴径向三床层氨合成技术和氨燃料低速机高效燃烧技术,电解槽能耗水平和动态调节能力、氨燃料发动机单缸功率、热效率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建设80 台6.25MW 风力发电系统、50MW/100MWh电化学储能、36 套2000Nm?/h 制氢设备,年产2.26 万吨氢气、20 万吨合成氨系统,配套16 个2000 立方米储氢系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液氨12.83 万吨,可满足3-4 艘氨燃料动力船年用量。(内蒙古,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5、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示范项目
绿氢减碳示范项目。项目采用动态工艺仿真模拟及优化技术、合成氨工艺包与关键设备协同调控技术、大规模柔性制氢技术、生物质二氧化碳合成甲醇技术、二氧化碳直接空气捕集技术,系统操作压力波动、风光出力极端条件下负荷安全调节时长、合成氨电耗水平、电解槽制氢能耗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二氧化碳直接空气捕集效率≥50%,能耗≤500 千瓦时/吨。主要建设风力发电装机750MW、光伏交流侧50MW/直流侧60MW、电解水制氢装置、年产20 万吨级绿色合成氨装置、2 万吨级绿色甲醇装置。项目建成后,将打通绿色氢氨醇规模化生产路径。(吉林,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松原)有限公司)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4〕272号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办公厅(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工作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部门及地方复核、公开征求意见等遴选审核程序,确定了第一批示范项目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示范项目建设。我委将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建设。各地区要通过预算内投资及其他财政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二、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持续跟踪调度项目进展,加强工作协调,确保示范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项目的监管,适时组织开展成效评估。对于示范效果突出项目,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推广。对于建设进展缓慢、成效不及预期的项目,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帮扶,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调整退出清单。
三、扎实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建立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储备库,主动对接绿色低碳领域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摸排先进适用技术储备情况,滚动更新储备项目,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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