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间,易成新能发布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据了解,2023年3月,易成新能发布公告称,拟募资25亿元,分别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制与生产建设项目(二期)、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宝丰县1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卫东区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7月20日,深交所受理易成新能定增申请,并于8月4日向深交所发送问询函。此后,易成新能积极回复深交所问询,并修改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易成新能在公告中表示,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战略规划,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告还表示,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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