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了《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计划号:JT 2023-03)(以下简称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了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的装备条件、企业条件、运输要求、装卸安全、停放要求及应急处置等要求,适用于采用长管拖车、罐车、管束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车辆或装备的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但不适用于散装气瓶、集束装置(卧式设计的集束装置除外)和集装篮,以及固态氢等的道路运输。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意见的通知
全道运标字〔2024〕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安排,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牵头制定的行业标准《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计划号:JT 2023-03)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反馈至标准起草组,逾期视为无意见。如有对技术指标的重大意见,请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
联系人:赵洪雪
电话:010-62079571
传真:010-62079188
电子邮箱:hx.zhao@rioh.cn
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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