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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秀洲区: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

   2024-06-06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20070
核心提示: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

6月5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秀洲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文件提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本地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实施新一轮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购置补贴,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结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简化报废流程、强化精准宣传、加大执法力度。

推进再制造产业梯次利用。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引导科研院所与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开展产业化技术攻关合作,探索光伏组件低碳绿色拆解、装备研发,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以下为原文内容:

秀洲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嘉政发〔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

(一)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

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全区重点围绕纺织服装、集成装饰等传统行业和光伏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新兴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60项以上。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创建省级智能工厂、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灯塔工厂5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全部淘汰或提升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锅炉机组。推动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推动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积极采用电能、天然气逐步替代。推动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配合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2024年,完成配网改造更新项目30项以上,后续年度投资额增长不低于1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秀洲供电分公司)

(三)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空气自动站设备综合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VOCs 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持续推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

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加大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到2027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各30台以上。到2027年,改造2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全面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瓶装燃气厂站迁建、新建、改造1个,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20公里以上;2024年,完成新(改、扩)建1座生活垃圾处理厂主体工程(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1座,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1辆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六)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配合做好重点区域公路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数字化改造,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少于150辆。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引导企业淘汰国四及以下教练车,购置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到2027年,更新或新增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不少于20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七)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更新。

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10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4个以上。加快农业科研机构设施设备更新,提升高水平装备应用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八)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

推动学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以达到报废年限或者即将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为更新重点,2024年启动并有序推进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装备更新和教育领域综合办公类信创终端替换。实施“午休躺睡”关爱行动,采取“一校一策”方式,2024年配备2000套左右的午休装备。实施中小学校科学实验室提升行动,启动市级示范性“创新实验室”建设,2024年完成5个市级示范性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九)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

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实施设施设备更新、景区转型提质、文旅标准提升行动。推进服务导游设施、娱乐游憩设备等景区设备更新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不少于2家。加大演艺设备更新提升,积极推动我区电影场馆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十)加快医疗装备更新。

加快全区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及信息化改造,到2027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国产率全面提升。优先更新升级CT、MRI、彩超和实验室检测等检查诊断设备,切实提升服务效率。积极向上争取乙类大型医疗设备指标,重点加大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设备、胸腹腔镜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施的迭代升级,不断提升诊疗效果。大力实施公立医院改扩建、迁建及病房改造提升工程,公立医院病房人文化、舒适化、适老化环境全面提升,到2027年底,2-3人间占比超过85%。(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强化消费品生产及销售企业与各类市场需求的精准接洽,搭建产品推介平台,组织企业开展产品优惠、服务升级多形式促销活动,到2027年,全区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40%,渗透率达45%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本地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实施新一轮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购置补贴,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结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简化报废流程、强化精准宣传、加大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以旧换新促销等大型活动不少于1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消费者购置绿色智能家电,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推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制定,综合运用消费补贴、消费券、贷款贴息等多种政策工具,大力倡导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财政局)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整合集成装饰、整屋定制、厨卫设备等本地产业资源,全面推广装配化装修,每年累计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不少于5个。引导家装、装饰行业积极参与推动成套家装标准化行动,扩大供需对接渠道,不断优化企业售后服务。支持高端寝具、光伏幕墙、成套电梯等一批本地行业领军品牌,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推广活动,各镇街、村社、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邀请区内外媒体、平台、网红达人开展直播、探店等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线上单品和样板间实景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商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区建成2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回收体系布局,城镇回收点覆盖率达到100%,建成线下二手交易市场1家。

(十四)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不断完善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到2025年形成全覆盖的回收体系。推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能力达到2万辆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资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五)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完善二手商品领域信用体系,促进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支持本地龙头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到2025年,全区二手车经销企业数量突破60家。推进手机、智能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六)推进再制造产业梯次利用。

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引导科研院所与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开展产业化技术攻关合作,探索光伏组件低碳绿色拆解、装备研发,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科技局)

(十七)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前瞻谋划布局光伏回收产业,加大光伏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力度。聚焦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等领域,优化低附加值废弃物加工利用技术,促进各类再生资源的全面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企业规模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项以上,发布区级地方技术规范、“浙江制造”标准8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0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5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2家以上。

(十八)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升级。

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积极参与制定碳标签、碳足迹、碳捕获利用等关键标准,实施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统筹优化节能降耗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强化能耗、排放先进标准的实施应用。支持企业(机构)制定“两化”改造标准,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加快研制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标准,推进企业参与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工况、企业污染防治设备工况等相关标准的起草。(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九)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加强绿色设计和评价标准建设,引导产品设计和制造充分考虑材料的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标准实施应用。推进企业申报循环经济等标准化试点项目,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二十)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加强汽车产品标准支撑,积极参与汽车燃油箱盖、方向盘开关、减震用连接支架、燃油管等汽车零部件“浙江制造”标准,鼓励参与制修订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等国家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加强家电、家装消费品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制修订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加快参与研制集成灶、家用晾衣架、集成家电等高技术标准。加强装配式装修标准供给,推进智能床产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

(二十一)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鼓励有关协(学)会、商会等制定实施亟需、实用的管理类、技术类团体标准,快速满足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应用,推动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高耗能设备。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等执行标准的抽检力度,加强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抽查,每年开展企业标准抽查20项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综合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区发改局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平台机构和专家学者定期会商机制,提高各领域配套举措落地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平稳性。坚持区镇两级联动,强化属地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二十三)深化政企协同。

各领域牵头单位加强精准供需对接,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联合研发、共同营销等合作。定期举办各类专场对接活动,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形式丰富的促销活动。开展公开征集和产品评选等活动,遴选一批区域优质产品,大力宣传推广。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更多“成套化、一站式”服务品牌,提升消费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招商中心、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二十四)完善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央行专项再贷款额度、财政贴息项目,统筹“8+4”政策和各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的撬动作用,激发市场潜在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以旧换新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需求。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谋划推出大宗耐用消费品信贷优惠产品,扩大分期免息、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集中力量开展设备更新核心技术的攻关工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资规分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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