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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青海海南州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2024-06-14 国家能源招标网5750
核心提示:本储能电站容量为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设计

6月13日,青海公司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塔拉储能电站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南片区内,拟建设磷酸铁锂组串式储能电站与升压站,通过优化储能运行方式,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降低公网调峰和容量支撑压力。

本储能电站容量为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设计。电站建成后,采用35kV电压汇集,就近接入已建合乐#1 330kV升压站。

本次招标不包含能量管理系统EMS,升压变低压侧以内所有电缆及电缆的敷设、接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体100MWh及以上组串式储能系统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

青海公司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塔拉储能电站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塔拉储能电站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5646,招标人为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国能海南塔拉储能电站项目,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南片区内,站址海拔 2908.2~2909.8 m,地表为原始草场,植被主要为草甸植物,场地大部分区域平均相对高差在 1.0m 左右,相对平缓;站址北侧为 214 国道及合乐站进站道路,交通运输条件较好;站址区域距离龙羊峡水库 9.5km,地面标高远高于水库校核洪水位,不受龙羊峡水库 100 年一遇洪水影响;站址紧靠 330kV 汇集站,35kV 电缆接入条件较好,配套建设205MW/820MWh储能站一座。

青海省拥有良好的资源禀赋,省内水电、光伏、风电等多类型电源在月、日、时不同尺度均具有较好的互补特性,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在全国各省域排名第一。截至2022年底,青海已建成海西、海南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成世界首条专为清洁能源外送的特高压通道“青豫直流”,电源总装机达到403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0%,新能源装机占比61%。

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强化了青海作为全国新能源产业示范省的突出地位,对我国能源产业的转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大规模风电和光伏的并网,其具有波动性、随机性、低惯量的特点,给电力系统带来了新能源消纳能力下降、弃风弃光持续提升、维持电网电压和频率稳定难度增加等一系列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现阶段缺乏常规水电、光热、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大规模新能源发电的功率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电网电压稳定、频率稳定等问题进一步激化,带来新能源送出进一步受限。另一方面,随着领跑者基地和平价上网基地的新能源电站的增加,由于其享受优先上网等支持政策将导致新能源上网输送功率更加受限,存量电站(高电价)利用小时数可能会进一步降低。

结合上述背景,本期在海南州投建一座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储能),接入合乐#1 330kV汇集站的35kV母线。

项目名称:国能海南塔拉储能电站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储能项目

建设规模:储能电站建设规模25MW/100MWh,本期一次建成。

项目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南片区内,拟建设磷酸铁锂组串式储能电站与升压站,通过优化储能运行方式,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降低公网调峰和容量支撑压力。

2.1.2招标范围:

本储能电站容量为25MW/100MWh,组串式构网型设计。电站建成后,采用35kV电压汇集,就近接入已建合乐#1 330kV升压站。

储能系统建设规模为25MW/100MWh(标称容量),其中8个3MW/12MWh储能单元,1个1MW/4MWh储能单元,共计9个单元,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技术路线设计组合储能单元形式,储能系统直流电压侧1500V,经PCS变流后由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以1(可以多回)回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35kV侧。本项目储能系统共计1个接入点,每个并网点安装一个双向电表,计量充放电电量。

包含以下工作范围:国能海南塔拉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采购供货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包括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电池模块、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箱式升压变压器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等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保管、现场调试、配合业主并网检测、设备检测、消防验收以及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产业锂离子电池储能设备验收管理标准Q/GNDL 05-011-2023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储能系统,考虑到构网型系统要求,需满足0.25C工况下的3倍过流要求并按不低于0.5C充放电倍率配置,投标人在投标人案中应充分考虑预留余量,满足构网型系统功能和现场测试要求。包含储能电池系统、储能变流升压设备、电池管理系统等,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汇流设备、升压变压器、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等,储能系统整体设计、货物运输,调试、并网试验等,直至项目整体验收通过,满足西北网调、青海电网并网验收要求(青电调控〔2023〕607号,西北电网新型储能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注:本次招标不包含能量管理系统EMS,升压变低压侧以内所有电缆及电缆的敷设、接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接到发包人正式书面排产通知之日起75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试验、验收。

2.1.4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塔拉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体100MWh及以上组串式储能系统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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