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未来产业领域潜力单位开展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根据工业信息化部和北京市未来产业的重点领域部署,实施未来产业领域创新项目自荐工作。自荐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申报单位的行业地位、技术基础、人才与团队实力、资金投入情况、项目预期目标等综合评价,组织遴选潜力单位创新项目,并对潜力单位予以政策支持。其中包括新型储能产业。
原文如下: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未来产业领域潜力单位开展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20号),加速推进我市未来产业培育和发展,现拟面向未来产业领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潜力单位,开展未来产业领域创新项目自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根据工业信息化部和本市未来产业的重点领域部署,实施未来产业领域创新项目自荐工作。以支持未来产业领域潜力单位为牵引,重点聚焦核心基础、创新产品、典型应用场景等任务,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自荐创新项目,发掘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潜力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二、重点领域
重点领域包括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制造、未来能源、未来材料、未来空间六大方向。具体领域包括:
(一)未来信息:通用人工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元宇宙、量子信息、光电子。
(二)未来健康:基因技术、细胞治疗与再生医学、脑科学与脑机接口、合成生物。
(三)未来制造:类人机器人、智慧出行。
(四)未来能源:氢能、新型储能、碳捕集封存利用。
(五)未来材料:石墨烯材料、超导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
(六)未来空间:商业航天、卫星网络。
三、自荐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创新团队和京外单位须在创新项目自荐后、相关政策支持前在京完成注册。申报单位需承诺自荐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2. 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若为联合体形式申报,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联合,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
四、组织实施安排
1.申报阶段:本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00至2024年7月15日17:30。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未来产业领域潜力单位参与创新项目自荐工作的通知-立即申报”入口填写,按照填报指引对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附件4)。若非在京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京外单位、创新团队),请于7月15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4)电子版反馈至zhangyu@jxj.beijing.gov.cn。
2.遴选阶段:自荐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申报单位的行业地位、技术基础、人才与团队实力、资金投入情况、项目预期目标等综合评价,组织遴选潜力单位创新项目,并对潜力单位予以政策支持。
3.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单位请按照申报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科技处:010-55521116;010-55520936
技术支持:北京通企服版APP客服人员,010-82176966;系统运维人员,010-55521190
2.各领域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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