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深圳市欣旺达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4年度光伏组件集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显示,本次招标预计采购光伏组件500MWp-800MWp,项目地点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组件的交付日期以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计,15天之内货到现场。
公告要求,投标人应对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提供十二年质量保证,双玻30年、单玻25年或以上的功率衰减保证。
此外,投标人应具备10GW的年生产能力,且2023年光伏组件出货量达到5GW以上,最近3年(2021~2023)国内已执行合同供货量不应少于1000MWp,并入公共电网的供货量不应少于500MWp。
公告如下:
欣旺达智慧能源2024年度光伏组件集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深圳市欣旺达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
2.1.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欣旺达智慧能源2024年度光伏组件集采招标,预计采购光伏组件500MWp。
2.1.3 交货期:组件的交付日期以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计,15天之内货到现场;以上交货期为招标人的基本要求,具体以满足招标人项目要求且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有权决定本次招标后实际签订合同的数量。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为欣旺达智慧能源2024年度光伏组件集采招标,预计采购光伏组件500MWp-800MWp;
投标人应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必要的附件,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试验、提供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对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以及设备的必备附件、备品备件(详见附件)、专用工具(一套TI-32红外成像仪和提供一套EL测试仪现场验收时使用)、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需投标方详细列出清单),提供十二年质量保证,双玻30年、单玻25年或以上的功率衰减保证。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为合法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认证体系、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投标人为合法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4、最近3年(2021~2023)国内已执行合同供货量不应少于1000MWp,并入公共电网的供货量不应少于500MWp。具备低温环境和潮湿环境中的运行业绩,在北方地区和严寒重污秽地区已投运过同类型设备装机容量应不少于300MWp。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运行经验。若为投标人自行投资项目需予以说明。
3.5、投标人应具备10GW的年生产能力,且2023年光伏组件出货量达到5GW以上(参照第三方咨询机构infolink发布的2023年全球组件出货排名)。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3.7、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获得所在地区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或产品质量监督免检证书,且在工信部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名录中。
3.8、投标人须有应急供货的能力,且不接受投标人代工厂生产的产品。
3.9、执行本项目供货各个环节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项目供货的经验。
备注:如投标人具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可供选择的意向性项目,将更有利于获得加分。
4.其他要求
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4.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在未取得项目业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5.1.1 本项目实行(□线上 √线下)售卖招标文件。
5.1.1.1 购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西门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 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2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 年 6 月26日10:00至 2024年6 月28日 17 :00 (北京时间)。
5.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为 500 元/份。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6.招标文件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方式为:发送各投标人邮箱。
澄清时间:2024 年7月1日10:00前。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进行书面澄清。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7月 3日9: 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南路十八号欣旺达工业园B栋6楼会议室。
7.2 本项目不接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7.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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