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推动节能降碳改造。加快重点领域用能设备集成化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加强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和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建设。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组织区域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聚焦全市97家重点用能企业,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换热器、制冷、照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每年实施省级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0个左右。
实施标准化创新发展工程,鼓励新能源材料、新型储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的焦作标准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焦作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原文如下: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13日
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4〕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省委财经委第十三次会议部署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以“3+13+N”产业链群为牵引,将大规模设备更新融入“一转带三化”,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塑造产业新动能,拓展消费新空间,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先行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焦作新篇章蓄势赋能。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坚持系统谋划、科学推进。统筹好供给和需求、消费和投资、当前和长远,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强横向协调、纵向协同、政企联动,注重设备软硬件一体化更新。
——坚持标准牵引、优胜劣汰。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推动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落地实施,淘汰落后低效的设备和工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鼓励企业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设备、智能装备。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加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再生金属产能力争达到150万吨,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十项工程
(一)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1.持续提升制造业水平。
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壮大“3+13+N”产业链群,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煤炭、轻纺、电子等重点产业和领域,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重点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引导装备制造、化工、铝工业、建材、食品等产业向上下游拓展,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延链发展。加快工业“智改数转”,推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开展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力争年内诊断服务350家以上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加大制造业改造力度。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不达标设备,力争2024年完成钢铁行业落后设备有序退出或大型化改造。大力推动生产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力争到2025年完成存量燃煤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到2027年,力争每年实施“三化”改造项目300个以上,带动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以上,占工业投资比重25%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优势产品有效供给。
抢抓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升级机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国家新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全面梳理我市优势产品目录,突出抓好市内优势产品有效供给,重点在矿山、造纸、农机、超硬材料、电气、高端智能以及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发力,推动装备制造产业链快速发展壮大,加速推动生产和消费有效衔接,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协同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先进用能设备推广工程
4.推动节能降碳改造。
加快重点领域用能设备集成化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加强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和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建设。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组织区域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聚焦全市97家重点用能企业,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换热器、制冷、照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每年实施省级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0个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能效标杆引领。
鼓励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工业新建(扩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应当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推动重点用能设备上云上平台。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加快绿色设计平台、绿色关键工艺、绿色供应链三大领域建设,打造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程
6.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普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气、水、暖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推动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管廊、隧道、排水、桥梁、窨井盖、燃气相邻空间点位及城市生命线(运管服)信息系统等十个领域加强设施建设、加快设备更新。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县(市、区)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结合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引导各县(市、区)做好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支持绿色建材下乡,新开工建筑项目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项目应当满足装配式建筑标准,装配率不低于5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安防设备改造。
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应用,提高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和在线率。加快城市环卫车辆、渣土运输车辆、中转站压缩设备、环卫公厕、垃圾分类设备和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备等环卫设备更新。实施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更新迭代,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工程
9.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
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淘汰所有耗油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促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
对全市使用时间较长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结合使用年限、实际车况及使用情况、评估情况等,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原则上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市机关事务中心、财政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工程
11.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力度。
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加快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推广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以及智慧农业相关装备。加快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的广泛应用,加大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推广力度。根据农作物生产特点和种植地区条件,推动一批适应性强、易入田、易作业、可靠性好的小型轻简农机装备示范应用。推进农机云平台建设,提升农机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为农机调度、应急管理指挥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实施“互联网+农机作业”,提升农机装备“耕、种、管、收”全程作业质量与作业效率。(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工程
12.推动教育设备更新。
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鼓励各县(市、区)更新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仪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文旅设备更新。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检测标准,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旅游观光车(船)、数字化智能化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丰富体验场景、迭代更新产品、拓展综合功能,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场景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医疗设备更新。
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更新,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腔镜、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器、终端、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开展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推进病房水、电、暖、消防以及独立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电梯、抗震加固等设施改造提升,降低4人间及以上床位数占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七)汽车以旧换新工程
15.推动汽车以旧换新。
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汽车回收更新和置换更新。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家电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
16.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出台针对大宗家电、家居、智能电子产品、绿色家电等方面的消费补贴政策,聚焦家电家居、智能电子产品等领域,组织开展绿色家电百万消费补贴专享、家装家居板材厂家展销直销等活动。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组织行业协会和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开展家电换新消费季活动。支持重点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重点方向,开设“线上+线下”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节水型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市商务局负责)
17.推动家装厨卫以旧换新。
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支持采用装配化装修模式。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社区、机构与企业深度应用物联感知、人工智能等技术,联合构建智慧养老看护平台。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资源回收及流通交易网络构建工程
18.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围绕建设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加快推进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科学布局废旧物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网络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乡村便民店等基层网点,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特别是在农村网络空白和薄弱地区,通过新建网点或收购、加盟、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方式,将社会回收站点、个体经营者等纳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市)运营1个绿色分拣中心,初步形成县、乡、村一体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网络。(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活跃二手车市场,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布局、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一个电话、全程无忧”上门收车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模式。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资源再生利用链条建设工程
20.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大力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康发展。发挥再生资源规模优势,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培育、静脉产业园提质升级、“无废城市”创建,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持续实施沿黄制造业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一批退役动力电池、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精深加工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再生铝、再生铅、再生钢铁等废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快稀贵金属提取技术应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市县、政企、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政策解读,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跟踪分析,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标准牵引。
对照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国家标准,把准方向、摸清底数,充实完善拟更新设备项目、需淘汰设备企业和设备生产企业“三个清单”,分行业、分年度测算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经济等方面潜在市场规模;对拟更新设备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全力做好项目储备,不断完善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切实做到“项目等资金”。实施标准化创新发展工程,鼓励新能源材料、新型储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的焦作标准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焦作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做好要素保障。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资金支持,统筹用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以及老旧营运车、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补贴政策。强化发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以及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列入优先用地保障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备案制,简化项目前期手续。(市财政局〔国资委〕、税务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焦作市分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更多企业和消费者知晓并享受优惠政策。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和节能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理念、可持续的消费和回收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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