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新能源行业媒体领跑者,聚焦光伏、储能、风电、氢能行业。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1-08-12 21050
核心提示: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华士工业集中区红苗园区勤丰路1015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华士工业集中区红苗园区勤丰路1015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爱康投资其他全体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昊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平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发行人于2011年7月14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对于2010年7月14日增资所持有的股份,自2010年7月1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昊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承诺:若发行人于2011年7月14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对于2010年7月14日受让所持有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承慧、易美怀、季海瑜、徐国辉、李家康、黄国云、钟德鸣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11】26号批复,在本公司完成A股发行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东无锡高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创投”)、江苏高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胜”)、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高胜”)分别向全国社保基金划转所持股份113.5133万股、42.0294万股、218.2958万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高德创投、江苏高胜、南通高胜的禁售期义务。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2011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1年1-6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中,2011年1-6月财务数据和对比表中201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10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69号”文核准,本公司不超过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2011年7月26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4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4,0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8月1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8月15日
  3、股票简称:爱康科技
  4、股票代码:00261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爱康投资其他全体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昊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平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发行人于2011年7月14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对于2010年7月14日增资所持有的股份,自2010年7月1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昊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承诺:若发行人于2011年7月14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对于2010年7月14日受让所持有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承慧、易美怀、季海瑜、徐国辉、李家康、黄国云、钟德鸣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11】26号批复,在本公司完成A股发行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东高德创投 江苏高胜、南通高胜分别向全国社保基金划转所持股份113.5133万股、42.0294万股、218.2958万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高德创投、江苏高胜、南通高胜的禁售期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4,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Akcome Solar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2、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发行后)
  4、设立日期:2010年9月14日
  5、住所及邮政编码:江阴市华士工业集中区红苗园区勤丰路1015号;214425
  6、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器材专用高档五金件、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太阳能发电板封装膜;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从事铝锭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7、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光伏行业产品配件,包括太阳能边框、EVA胶膜、安装支架。
  8、所属行业:C99 其他制造业
  9、电 话:0510-8697 2386 传真:0510-8697 2151
  10、互联网址:http://www.akcome.com
  11、电子信箱:zqb@alcom.net.cn
  12:董事会秘书:季海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无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投资”)拥有股权,因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外,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承慧还持有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100%的股权。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爱康实业、爱康国际、爱康投资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4,533.30万股、3,799.58万股、391.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67%、19.00%、1.96%,为本公司主要发起人、控股股东。
  爱康实业原名爱康商贸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注册号为320582000106840,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单独出资设立,占有其100.00%的股权。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邹承慧,身份证号码3202191740908****。公司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国泰北路9号,经营范围为金属模具的生产、制造,批发零售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爱康实业2010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无锡文德智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爱康国际成立于2005年5月25日,注册编号972727,已依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办理商业登记,登记证号码35660156-000-05-10-4。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03号华创大厦13楼1301室。已发行股本1亿股。股东为邹承慧,身份证号码3202191740908****,持有100%的股份。目前爱康国际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
  爱康国际2010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港币
  注:以上数据经泓信会计师行有限公司审计
  爱康投资成立于2010年4月6日,注册号为320281000272676,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邹承慧,身份证号码3202191740908****,公司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05号,主营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爱康投资现有13名股东,均系发行人管理人员。其股权结构如下:
  爱康投资2010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无锡文德智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承慧。邹承慧持有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控股股东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39.29%股权。
  邹承慧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2191740908****。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长江商学院在读EMBA。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江阴支行信贷主管、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邹承慧先生拥有丰富的铝型材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是本公司的主要创立者之一、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管理公司事务。荣获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评选的“二〇〇九年度优秀厂长(经理)”。
  实际控制人邹承慧除持有爱康实业、爱康国际和爱康投资股份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爱康国际和爱康投资除本公司外未对外投资;控股股东爱康实业除本公司外还持有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40.00%的股权。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70,237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5,000万股
  2、发行价格:16.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3.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0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14,5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6.89655%,认购倍数为14.5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4,000万股,中签率为0.9009929280%,超额认购倍数为111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1年8月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763124_B01《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41,349,325.34元,明细如下:
  印花税说明:募集资金入账产生的账簿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于发行完成后次月15 日前申报缴纳。
  每股发行费用:0.83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758,650,674.66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95元(按照2010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51元/股(以公司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2011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1年1-6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中,2011年1-6月财务数据和对比表中201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10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11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201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76.02万元,比2010年同期增加13,641.88万元,增幅为24.30%。公司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太阳能电池板边框产品在原客户需求稳定增长的前提下,2010年新开拓的客户日本昭和壳牌和无锡尚德在2011年实现大批量销售,公司边框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0.02%;②随着公司EVA胶膜进口生产线完成调试开始生产,公司EVA胶膜产能大幅增长,EVA胶膜销售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81.12%。
  2011年1-6月实现净利润15,083.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358.02万元,增幅为453.40%,其中转让所持参股子公司广东爱康的股权获得收益10,934.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53.0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08.38万元,增幅为47.67%,其主要原因为边框和EVA胶膜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净利润增长。
  2、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资产变化情况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增长: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50,714.97万元,较2010年年末增长73.99%。
  2011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为80,223.4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9,573.95万元,主要包括:①货币资金余额为35,190.5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8,507.91万元,主要为公司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同时为了满足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及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增加银行贷款导致货币资金余额的增加;②销售规模增长使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2011年6月末应收账款净额为18,971.2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4,867.07万元;③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扩大导致预付款增加,2011年6月末较去年末增加3,979.34万元。
  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增长主要源于公司募投项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增长,2011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43,376.05万元,比去年末增加26,575.20万元;无形资产余额为15,805.07万元,比去年末增加3,181.89万元,主要系扩产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增长。
  (2)负债变化情况
  公司负债的增长主要由于流动负债的增长,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82,675.0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0,250.17万元,增幅为94.87%,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销售规模扩大导致资金需求增长,公司扩大了短期借款融资,2011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46,800.0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2,565.35万元;②随着采购规模扩大,公司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也相应增加,2011年6月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较去年末增长17,656.56万元。
  (3)现金流量状况
  201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06.52万元。2011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504.70万元,主要为募投项目的前期基建和设备购置投入。2011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229.00万元,主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及销售规模扩大资金需求增加了银行借款。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7月26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邮 编:518048
  电 话:4008866338
  传 真:0755-82434614
  保荐代表人:方红华、王会然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平安证券愿意推荐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1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1年1-6月利润表
  3、2011年1-6月现金流量表
  4、2011年1-6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2024全球光伏品牌100强榜单全面开启【申报入口】 2024第二届中国BIPV产业领跑者论坛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