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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GW风电项目主体优选结果:华润、华电、国家电投、三峡、特变、三一等8家单位入选!

   2024-07-12 风电头条26840
核心提示:根据本次公示,阜新市第四批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总规模为600MW

7月5日,辽宁阜新市“十四五”新增风电项目主体优选结果公告(第四批)公示。根据本次公示,阜新市第四批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总规模为600MW。中选项目业主分别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核投资有限公司四家企业。

据了解,此前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阜新市“十四五”新增风电项目主体优选公告,公告显示,“十四五”时期,阜新市规划风电项目开发规模约680万千瓦(以单台5MW风机为测算标准)。其中,一类风场规模合计约145万千瓦,二类风场规模合计约495万千瓦,三类风场规模合计约40万千瓦。分布在阜蒙县规模合计约370万千瓦,分布在彰武县规模合计约310万千瓦。

对于阜新市规划的680万千瓦风电项目,2022年阜新市计划实施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规模240万千瓦;同时阜新市紧紧抓住创建“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和已纳入国家“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重大机遇,结合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市,进一步优化风电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会同国网辽宁供电公司共同打造阜新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引进绿色高载能项目,多途径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十四五”期间,阜新市规划开发风电项目约440万千瓦。

截止目前,阜新市共发布4批次“十四五”新增风电项目主体优选结果公告,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总规模为2400MW。

中选项目业主分别为:华润新能源(阜新)风能有限公司、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核投资有限公司。

优选公告详情如下:

阜新市“十四五”新增风电项目主体优选公告

为推动阜新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地方产业发展壮大,着力创建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市,按照国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启动阜新市“十四五”新增风电项目主体优选工作,对申报主体进行公开择优选择。本次优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原则,邀请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参加申报。

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申报主体自筹。

二、优选内容:

“十四五”时期,我市规划风电项目开发规模约680万千瓦(以单台5MW风机为测算标准)。其中,一类风场规模合计约145万千瓦,二类风场规模合计约495万千瓦,三类风场规模合计约40万千瓦。分布在阜蒙县规模合计约370万千瓦,分布在彰武县规模合计约310万千瓦。

对于我市规划的680万千瓦风电项目,2022年我市计划实施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规模240万千瓦;同时我市紧紧抓住创建“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和已纳入国家“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重大机遇,结合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市,进一步优化风电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会同国网辽宁供电公司共同打造阜新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引进绿色高载能项目,多途径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十四五”期间,我市规划开发风电项目约440万千瓦。

三、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申报主体或其控股方具备风电项目开发能力和经验,资金实力可满足申报规划风电项目开发规模总投资要求;

2.申报主体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阜新市新增风电项目竞争优选,同一集团下的分(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集团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的,均视为同一主体。申报主体提供集团总公司对本次优选活动的唯一授权。已经在阜新地区签订风电开发协议的企业可单独以自身的名义申报。

3.申报主体及所属集团公司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申报主体及其所属集团没有处于禁止在辽宁申请建设风电项目处罚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优选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6月2日至 2022年6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申报企业,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每日早8点30分-下午16点,将申报主体信息表(word格式)、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集团公司的唯一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申报时提供,格式自拟)、风电开发协议(已签协议的提交)、汇款凭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kgxzb@126.com,经核对通过后,优选服务机构联系人将优选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优选文件售价500元/份,汇至优选服务机构银行账户并与优选服务机构联系人联系,一经申领概不退还。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六、申报文件的递交:

申报文件须密封后于(截止当日)申报截止时间前递至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不予受理。

七、评审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如因疫情等原因需更换评审地点,将提前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优选公告在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人:

优选主体:阜新市新能源竞争优选领导小组

联 系 人:宿亮、杨宇

电 话:0418-2814723,0418-2179599

优选服务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刘健、安凤瑞

电 话:0417-3355095、15104178550、18641790277

邮 箱:ykgxzb@126.com

电汇优选文件费用汇款账户(仅限公对公汇款标书款使用):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办事处

账 户:12009000081999

开 户 行:阜新银行南环支行

行 号:313229100041

阜新市新能源竞争优选领导小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风电申报主体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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