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来股份公告称,拟与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在常熟、泰州合作开展储能电站项目,项目总规模为13.206MW/26.412MWh。主要通过在电价谷值时段充电、峰值时段放电获取差价的方式实现节能收益。
据悉,为达到削峰填谷、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分别与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能服”)签署《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合作储能电站项目,合作项目分别位于常熟、泰州。
其中常熟基地的规划装机规模为5.022MW/10.044MWh,泰州基地的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 8.184MW/16.368MWh,具体装机以浙能能服专业设计结果为准。中来股份及泰州中来光电负责提供储能电站安装场地和为储能电站充电的电网电源,浙能能服负责储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合作期内储能电站的运营,项目建成后公司及泰州中来光电分别与浙能能服按一定比例分配节能收益,项目运营期为项目并网之日起10年。 经初步测算,两个储能电站项目在10年运营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收益约8100万元(具体金额以储能电站实际充放电量并结合充放电时电价情况而定)。
在10年合作期内,浙能能服投资购置的与储能电站相关的设备资产的产权归浙能能服所有,合作期满后,储能电站相关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公司和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
浙能能服与公司/泰州中来光电按90%:10%比例分享相应储能电站节能收益。如项目取得需求侧响应收益,由双方按50%:50%分享;如项目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取得收益,由双方按20%:80%分享。运营期内,中来股份及泰州中来光电按约定分别向浙能能服支付节能收益。 如储能电站后续取得国家或地方给予的政策性补贴,由中来股份/泰州中来光电100%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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