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公开征求《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则意见建议。文件提出,配建储能AGC可用率考核新能源场站内配建储能AGC可用率应达到96%,每降低1%按0.1分/万千瓦考核”,本条款新增配建储能AGC可用率计算要求,为“配建储能AGC可用率=(AGC实际运行小时数/AGC全月理论可用小时数)x100%。
其中,全月理论可用小时数为当月AGC可正常运行的理论时长,不包括储能启停过程中超过调节上下限时段、储能停运时段、AGC设备试验、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时段以及因新能源场站设备停运造成配建储能陪停的时段”。
增加“风电场、光伏并网主体月可用率达到99%以上,每提高1%补偿1分/万千瓦。场站内配建储能月可用率达到96%以上,每提高1%补偿0.5分/万千瓦”。
取消第一调频厂的AGC服务补偿的全网分摊。将第一调频厂的AGC及爬坡服务补偿分摊,改为第一调频厂的爬坡服务补偿分摊。
新增新能源配建储能AGC可用率考核要求。新能源场站内配建储能AGC可用率应达到96%,每降低1%按0.1分/万千瓦考核”。配建储能月可用率达到96%以上,每提高1%补偿0.5分/万千瓦”。
优化新能源预测管理,对于站内配置有电源侧储能的新能源场站,要求同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配建储能中期、短期、超短期可用容量、最大充电功率、最大放电功率、充放电功率计划数据文件,有效数据上传率应大于98%,若未达标,每降低1%按配建储能额定容量 x 1分/万千瓦时考核。
总装机容量在10MW及以上的新能源场站及其站内配建储能必须配置有功功率自动控制系统(AGC),不具此项功能者,新能源场站每月按40分/万千瓦考核,配建储能每月按5分/万千瓦时考核。
根据此前发布的《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分值折算为电费,每分对应金额均为1000元,全部用于辅助服务补偿。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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