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列入本方案的项目须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2小时和10%、2小时。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11号)有关规定执行。
列入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209个,装机容量2644.5万千瓦。
其中,陆上风电项目183个,装机容量2332.5万千瓦,按20%、2小时配储,配储总规模:4.665GW/9.33GWh;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6个,装机容量约312万千瓦,按10%、2小时配储,配储总规模:312MW/624MWh;
本次风电、光伏209个项目共需配储规模预计约为:4.977GW/9.954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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