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根据各地报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有关情况,河南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评估,工业企业类40个、增量配电网类2个、农村地区类3个项目纳入第二批实施范围。风电项目容量共计723.4MW;光伏项目容量共计241.41MW。《通知》显示,本批工业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模式包括合同能源管理、自主开发两种,其中合同能源管理类共计24个项目;自主开发类项目共计16个项目。本批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模式均为合作开发。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情如下:第二批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40个,新能源总规模917.71MW,根据此前的申报文件,此类项目需按15%配置储能,但储能时长并未明确,如按2h估算,则共配储137.7MW/275.31MWh。
第二批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3个,新能源总规模11.2MW,全部为生产企业类,根据此前的申报文件,生产企业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 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则需配储2.24MW/4.48MWh。
第二批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2个,新能源总规模35.9MW,根据此前的申报文件,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
《通知》强调,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详情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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