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申报的25MW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海口高新区与保税区15MW集中连片光伏发电、海胶集团橡胶加工厂10MW分布式用户侧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日前已通过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确定纳入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程(财建〔2011〕557号)。
该项目连同2009年度审批的临高20MW光伏并网示范工程(在建)及2011年5月通过审批的2MW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累计47MW示范项目预计将获中央财政补贴4.7亿元。加上股东配套资金投入,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将投入10亿元以上在海南省建设光伏电站,海南将跨入“金太阳”光伏大省之列。项目全部投产后,在寿命期(25年)内可生产14.58亿度清洁电,可节约51.3万吨标煤,可减排117.83万吨二氧化碳。
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为海南控股下属控股企业,致力于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投资建设及运营。完成上述项目后,海南天能电力有发公司将成为全国最大的“金太阳”光伏示范项目投资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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