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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9元/亩!广西一地光伏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公布

   2024-08-15 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20010
核心提示:此项目需征收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5.006亩

8月14日,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同意实施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多能互补新能源发电项目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升压站)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此项目需征收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5.006亩,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57019元/亩。

原文见下:

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多能互补新能源发电项目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升压站)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多能互补新能源发电项目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升压站)建设用地,需征收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5.006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多能互补新能源发电项目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升压站)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4〕133号),经实地核实,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拟订《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多能互补新能源发电项目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升压站)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三、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四、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90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通知:欢迎参会了解最新政策解读信息!为促进东北地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新型能源技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探讨风光储氢协同发展,2024年8月22日-23日,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世纪新能源网联合主办的东北能源经济峰会暨展览会将在长春举办,本次峰会聚集行业资深专家学者、一线企业、投资商、开发商、融资机构等优秀的新能源从业者,集思广益共同探讨东北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与行业趋势。

会议详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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