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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县:到2027年组件累计更新0.8万千瓦,在运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60%!

   2024-08-19 龙游县人民政府13490
核心提示:通知指出,推动能源生产、输配、利用三大领域设备更新,提前完成落后燃煤锅炉淘汰

8月16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人民政府印发《龙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通知指出,推动能源生产、输配、利用三大领域设备更新,提前完成落后燃煤锅炉淘汰。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0.8万千瓦,在运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60%;加快厂网输变电设备更新改造,完成配电网提升改造156个;严格落实国家能耗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落后用能设备749台(套)以上。

原文如下: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龙政发〔2024〕8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以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衢政发〔2024〕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承接好财税、金融、投资等支持政策,打好惠企利民政策组合拳,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坚持标准牵引、统筹推进。统筹用好强制性标准和鼓励性标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推动“两新”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坚持突破重点、打造亮点。聚焦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建设一批实效性项目,办好一批关键性实事,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聚焦发挥政策乘数效应,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支持工具和“产用结合”“产销结合”等模式。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县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

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化工、造纸、建材等重点行业和五大产业链,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2024年实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50个以上,完成投资18亿元以上。到2027年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10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2.加快节能降碳设备更新改造。

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建立企业、产线、设备三级能源计量体系,到2024年、2025年和2027年,分别实现年用10000吨、5000吨、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三级能源计量体系全覆盖。深入开展能效诊断和标准引领行动,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到2027年化工、钢铁、水泥、造纸等重点领域生产(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推动能源生产、输配、利用三大领域设备更新,提前完成落后燃煤锅炉淘汰。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0.8万千瓦,在运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60%;加快厂网输变电设备更新改造,完成配电网提升改造156个;严格落实国家能耗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落后用能设备749台(套)以上。加快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节能降碳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3.加快环境治理设备更新改造。

推进大气环境治理设备、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备、固废治理领域设备以及生态环境监测设备更新,加快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更新环境治理设备18台(套)。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环境治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1个、总投资0.1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4.加快安全生产设备更新改造。

实施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准入和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装置设备,有序退出一批安全风险高的老旧装置设备,改造提升一批安全风险较高的装置设备。到2027年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100%。开展矿山等领域设备更新,淘汰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落后设备,提升机械化、智能化和安全水平,积极提升指挥系统抗灾能力和网络安全感知能力以及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加快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安全生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5.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升级。

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1家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9个(家)以上。力争打造省级中小企业数改试点县、工业数字化改造省级财政专项激励县域试点等标志性成果。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升级项目24个、总投资7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二)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1.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1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30台以上。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40个、总投资0.19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快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

加强燃气领域排查整治,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4个以上、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2个以上。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项目4个、总投资0.4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

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安防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个、总投资0.3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

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快推进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建筑施工、建筑节能、家装厨卫等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以上、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以上,积极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0个以上、总投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

1.推进公共交通新能源化。

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到2027年完成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40辆以上,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100%。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到2027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60辆,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占比达96%以上,其中2024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20辆。加快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公共交通新能源化设备和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推进物流装备降碳提效改造。

加大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力度。持续推动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到2027年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推进邮政快递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增配送车辆新能源车占比80%以上,基本实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加快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物流装备降碳提效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

3.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以衢江航道等为重点,加快高等级内河航道网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航道数字化改造26.55 公里以上。大力推动老旧机械设备、车辆更新迭代和智能改造。到2027年更新换代工程机械装备2台(套)。加快公路、水路应急专业化设备配置更新。加快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交通运输设备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推进农业设施与装备设备更新升级。

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的推广应用。到2027年累计更新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机16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推动新建一批标准农用钢架大棚,报废一批非标和老旧的标准农用大棚,提升改造一批农用钢架大棚,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125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农事(机)服务中心2个以上。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农业设施与装备设备更新升级项目4个、总投资0.2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1.推进教育领域更新改造。

落实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到2027年力争达到教育部出台的标准要求。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全县中小学完成午休装备配备6739套。加快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教育领域更新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

以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为重点,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文旅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支持景区设施、大型游乐、文化演艺、数字文旅等设备更新,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技术应用,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养生、体育、演艺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探索开发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复合型旅游等新业态,提升打造文旅新业态“爆款”产品,到2027年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设施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0%以上。加快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3.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支持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加快重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和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等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全县卫生健康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力争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综合性医院重点设备配置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设备配置建议清单的通知》(浙卫发〔2023〕12号)文件基本标准,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以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保持在适当水平。加快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35%、渗透率达到45%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0%,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2024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1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做好补贴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2024年力争完成新能源汽车销售量3400台,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增长35%、渗透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二)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对消费者淘汰注销个人名下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正式号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行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三)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2024年力争完成家电销售额3.14亿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四)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

(五)创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载体。发动大型商超等商贸企业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商贸企业采取个人碳积分参与“满减”、个人碳评价享受“折上折”等消费刺激措施。(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产销”对接。

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支持企业加快开发智能家居、绿色家具、智慧照明、消费电子等时尚智能健康新产品,支持企业加大畅销家电、家具、家装、厨卫等消费品生产。组织企业参加“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活动,实施消费品进社区、进商区、进企业、进乡镇以及汽车、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促消费活动。支持消费品生产企业与大型电商、商超合作,畅通供应链循环。积极对接省级相关部门,争取更多优质产品列入浙产优质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我县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聚焦聚力循环发展重点领域,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发展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

基于循环经济发展优势,做强工业副产物循环利用产业。到2027年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达到97%以上。提升废金属循环利用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经济开发区)

(二)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

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到2027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推进园区、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3%以上。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水局、县住建局)

(三)加强废弃物回收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闲置物品流通。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推动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等级服务站。依托农机报废回收数字化管理系统,强化废旧农机农资回收管理。到2027年全县累计建成2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制定“浙江制造”标准2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8个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1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以上、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4家以上。

(一)推进技术标准提升应用。

聚焦智能装备、特种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能耗能效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应用。推动计量器具标准实施应用,指导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企业按要求配备、更新能源计量器具,推进能源三级计量体系建设。推动工业、农业、建筑、能源、交通、居民、林业等领域碳排放核算及评价地方标准和个人碳账户团体标准实施应用,争取上升为国标、省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水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推进产品标准实施应用。

聚焦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居等耐用消费品,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对标“浙江制造”标准,在消费品领域打造一批“领跑者”产品。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鼓励牵头或参与国家标准和省市地方标准研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拓展标准实施应用载体。

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先进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支持企业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执行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标准,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质量提升暨“品字标”对标提质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精准承接省级“8+4”、省级工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统筹用好用足省“民营经济32条”、衢州市“民营经济42条”政策包,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迭代优化我县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争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支持重点行业设备更新。争取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等。统筹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等专项补贴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巡游出租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办)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

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统筹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予以补贴,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

(三)优化金融支持。

运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依照上级文件要求,鼓励引导租赁公司开展服务设备更新改造工作,适当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游监管支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四)加强要素保障。

对需招拍挂出让的,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定位,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原则上出让底价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有效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

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亟需的关键技术和短板装备,组织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项目、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方式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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