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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支持车载动力电池向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拓展

   2024-08-26 佛山市人民政府10000
核心提示:推动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动力技术商业化。

8月21日,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发展与智能家电、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具有关联度的智能感知终端,聚焦低空经济飞行器智能化方向,培育壮大智能感知等相关传感器产业。发展与飞行器电动化相关的关键零部件,支持车载动力电池向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拓展,工业电机向低空经济领域延伸。推动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动力技术商业化。

原文如下: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佛府办函〔2024〕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佛山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佛山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夯实佛山低空经济发展基础,发挥制造业配套优势,因地制宜推动我市低空经济特色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低空经济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以低空制造为核心、低空基础设施为支撑、低空应用为动力的佛山低空经济发展局面。低空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低空关键材料和零部件制造产业加快发展。低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有序推进,低空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有效保障低空飞行活动。低空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商业消费领域打造示范应用场景。低空经济发展环境逐步优化,监督管理、行业自律、区域协同、政策支撑、要素保障等方面均取得进展,营造起良好发展氛围。到2030年,推动我市低空经济产业集群产值规模突破100亿元,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布局低空制造产业新赛道。

1.强化低空制造产业发展系统谋划。

深入开展低空制造产业发展研究,发挥佛山制造业基础优势,研究我市发展低空制造产业的发展方向、实施路径。系统梳理低空制造产业链企业清单,加快绘制产业链图谱。注重强化低空制造产业链融合带动作用,推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仪器设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与低空制造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2.聚焦关键材料和零部件制造业率先发展。

依托我市铝型材加工、压铸、塑料制品等优势行业基础,鼓励发展飞行器轻量化材料、高性能工程塑料等产业;推动信息功能陶瓷材料、功能复合陶瓷材料、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培育发展碳纤维材料产业。发展与智能家电、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具有关联度的智能感知终端,聚焦低空经济飞行器智能化方向,培育壮大智能感知等相关传感器产业。发展与飞行器电动化相关的关键零部件,支持车载动力电池向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拓展,工业电机向低空经济领域延伸。推动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动力技术商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大力开展低空制造产业招商引资。

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推动低空制造产业补链强链,重点招引垂直起降航空器及关键材料和零部件制造相关企业,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头部企业整机项目的招引合作,关注低空制造成长型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自动化机巢、安防与反制设备、防撞避障、特种装备、教练设备等新型细分领域产业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支持低空科技赋能制造业发展。

支持重大科技平台、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对接国内航空领域创新资源,聚焦低空制造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吸引相关团队科技成果在佛山转化。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应用,开展通航飞机、垂直起降航空器以及飞控系统、航电系统、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电机、电池、机载态势感知设备等产品研发,探索低空通信、导航、监测、气象技术创新应用。积极培育布局适航审定、飞行验证、生产检测、中试验证平台、应用测试、低空产业咨询以及低空智联网、低空飞行管控、飞行调度指挥系统等智能化低空行业应用技术科技型企业、平台,发展支撑低空制造发展的科技服务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谋划低空制造相关服务发展。

依托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通用机场,提前谋划布局航空会展、飞机维修等低空保障和综合服务相关服务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机场办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平台载体。

依托佛山临空经济区智造产业园设立低空制造产业发展的“园中园”,完善相关园区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打造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测试验证、运营保障等多元业态、差异化发展的低空特色产业园区,推动低空制造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结合实际需要,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平台载体。(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谋划建设低空飞行保障新基建。

1.研究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

抢抓空域改革机遇,全面系统梳理全市空域使用情况,综合考虑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建成后空域重大调整,加强与上级军民航管理机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推进低空空域分类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低空融合飞行管理事项。结合我市低空空域实际需求,优化垂直起降航空器适飞与管制空域,加强垂直起降航空器管制空域精细化划设,推动实施基于运行风险可控的管制空域分级分类管理,适当拓展真高120米以下适飞空域范围,保障垂直起降航空器试飞、运营飞行,实现空域资源共享、统筹使用、有效利用。(市机场办牵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科学规划建设地面基础设施。

编制我市垂直起降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规划,在重点商圈、园区、景区、医疗机构、物流枢纽、快递转运中心、交通枢纽等场所分级、分类布局起降设施网络,与低空经济企业共同推进起降设施建设,满足各类垂直起降航空器的起降、备降、停放、充换电、运输及运营等功能需求。鼓励现有和新建的公共设施、住宅、商业楼宇和工业厂房等建设低空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空间。探索在市属国资组建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平台,提高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绩效。(市发改局、机场办、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资委、文广旅体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健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3.推进规划布局数字低空基础设施。

汇聚整合三维地理信息、城市信息模型(CIM)、低空飞行空域等数据,夯实数字低空底座,为低空管理服务体系提供数字化基础支撑。加强算力、通信、监控、导航、低空气象监测网络等运行保障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和引导国资和社会企业对低空智能通讯网进行调优和加密建设,融合运用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构建智能化数字网络—体系,保障低空飞行通信数据互联互通。(市政务和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公安局,市气象局、市机场办、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佛山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科学培育低空应用领域新业态。

1.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场景示范。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育低空思维,主动发掘公共服务领域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加大设备服务采购力度,进一步拓展垂直起降航空器在赋能“百千万工程”、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巡检巡查、国土调查监测、工程测绘、交通治理、城市管理、农林生产、电力巡线、道路巡检、地铁巡检、环境保护等方面应用。并通过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场景拓展和政府采购投入,培育本地低空经济企业,招引相关低空经济产业项目落地佛山。(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鼓励商业消费领域应用场景创新。

协调推动规划研究设立郴州—韶关—佛山等跨省文旅航线,打造全国低空经济区域协同发展样板。积极参与全省垂直起降航空器物流节点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开发低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场景,探索在综保区内开展低空运输货运等物流新模式。支持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低空商业飞行服务,培育形成产品适用、价格合理、服务便捷的低空交通新业态。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我市丰富自然资源,探索开发飞行体验、空中观光、航拍航摄、航空展览、个人娱乐飞行等特色低空项目。鼓励开展通用航空商照、私照、运动类照、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等培训服务。支持飞行营地等开展航空研学服务、科普教育等业态。(市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邮政管理局、佛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协同开创低空经济发展新局面。

1.强化低空经济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集群,协同推进低空空域改革,加强与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产业交流对接,扩展低空经济区域发展产业链,积极导入低空制造、低空应用资源,打造差异化发展优势。(市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动建立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服务机制。

加强与省空域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参与推进省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建设,推动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优化低空飞行活动申报流程和服务保障。(市机场办牵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3.积极参与低空经济领域标准制定。

推动成立市低空经济发展行业协会,促进我市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支持我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与低空经济领域法规、标准制定,形成一批有我市参与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相关责任单位加快编制出台我市低空制造、低空空域分类划设、低空基础设施布局等规划方案。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出台“低空+物流”“低空+文旅”等应用领域发展规划,加快形成“1+N”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政务和数据局、机场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二)加强组织领导。

优化设置市推进空天智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由全市低空经济有关部门组成,日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三)加大要素保障。

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供给力度,支持低空经济领域企业聚集、低空制造项目招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拓展和高端人才引进等。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依托佛山院校和机构,大力培育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人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争取政策支持。

加强与省级部门和军方沟通协调,跟踪国家、省政策导向,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申报低空领域试点示范,争取上级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交流合作平台等在佛山布局。(市发改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落实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低空经济产业安全保障相关制度,严格规范空域使用、飞行活动、设备制造等活动环节。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飞行活动、数据信息、公民隐私等安全管理,强化低空飞行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确保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政务和数据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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