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1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6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投 资 金 额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万元)
1年产550万套太阳能电池边框扩建项目17,930.00江苏省南通市
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
218,660.80江苏省张家港市
扩建项目
年产300MW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支架扩建
310,704.80江苏省张家港市
项目
-合计47,295.6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758,650,674.66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472,956,000元,超募资金285,694,674.66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1年8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763124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8569.467466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6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569.46746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归还银行贷款:
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26000万元,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时间到期时间农业银行江阴华士支行68002011.5.202012.5.19农业银行江阴华士支行12002011.4.152012.2.8浦发银行江阴支行20002011.3.42012.3.3浦发银行江阴支行30002011.7.12012.6.30中国银行江阴华士支行30002011.4.222012.4.20招行银行苏州新区支行50002011.1.42012.1.4招行银行苏州新区支行11002010.12.312011.12.31招行银行苏州新区支行10002011.1.42012.1.4招行银行苏州新区支行39002011.1.42012.1.4
合计26000
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1742万元,相对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69.46746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购买。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569.46746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168.55万元。
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资金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通过爱康科技第一届董事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69.46746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26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2569.46746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2569.46746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爱康科技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最近12 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法定程序的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8569.467466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6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2569.46746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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