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汝州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对汝州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告。
一、汝州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概况
根据光伏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构建,以产业共生、节能降耗、物质循环为原则,设立“汝州光伏循环经济产业园”。
地理位置:河南省汝州市西南12km,蟒川镇东北严和店村北一带,行政区划隶属于蟒川镇管辖。
控制面积:22.67hm2。
规划期限:2011—2015年。
重点项目:5万吨/年高纯工业硅项目、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300MW/a光伏用晶体硅片项目、100MW/a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及太阳能电站整体方案。
二、园区筹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汝州市
邮 编:467500
联 系 人:范随州
电 话:1383751965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红旗路34号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371-63811587
E-mail:hnjchjpj@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概述、区域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规划方案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产业园区规划布局与环境限制要求、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环境风险分析、社会影响分析、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困难与不确定性、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公众对该规划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规划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规划中。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8月29日-9月10日。
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