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太阳山风电场一期45MW、二期49.5MW、长山头风电场49.5MW技术改造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拆除、基础拆除处置及回填复垦招标公告。拆除老旧风机数量174台,总规模项目为144MW。
招标项目概况
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场一期装机容量45MW,选址位于宁夏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境内。于2007年投资建设2008年6月实际并网发电,共安装60台机组,56台750KW风机、4台金2.0MW风机。本次施工为60台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拆除、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拆除处置及回填复垦。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场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49.5MW,工程安装45台的1MW风力发电机组和3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工程于2009年9月23日全面建成投产发电,本次施工为48台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拆除、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拆除处置及回填复垦。宁夏银星能源长山头风电场装机容量为49.5MW,工程安装66台750kW风机,本次施工为66台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拆除、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拆除处置及回填复垦。项目招标范围
一、老旧风力发电机组拆除
老旧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机舱、叶轮、叶轮分解、塔筒内部电缆、爬梯连接、塔基平台、控制柜等所有设备和材料拆除)及箱式变压器拆除;转运至投标方租赁的堆场堆放并看护,投标方负责12个月的堆场租赁(含租赁费)并设置硬制围栏及安防摄像头。投标方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并承担因投标方施工不当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方应自备现场拆除所需的一切工具,拆除所需的吊索具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还应配备足够的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装具(全套安全带、止跌滑块、带缓冲性能的安全绳、设备支架、托盘等)。
投标方的施工设施临时占地补偿(招标方指定的临时占地以外的全部临时占地补偿、土地协调费用)。投标方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拆除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二、老旧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拆除、回填复垦。
原点位风电机组基础与箱变基础拆除、回填与环保、水保、植被恢复,负责通过政府部门复垦验收;基础渣料的倒运及无害化处置(基坑回填用土)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环保要求。拆除项目所有的道路及平台修整。投标方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并承担因投标方施工不当产生的相关费用。
投标方的施工设施临时占地补偿(招标方指定的临时占地以外的全部临时占地补偿、土地协调费用)。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废旧物资处置
拆除处置内容:风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拆除的废旧钢筋及金属杂物(不包含电缆)归投标方负责处置,处置的工程量均以招标方提供的原设计图纸为准,实际重量偏差,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相关部门复垦环保验收及堆场看护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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