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保利协鑫宣布,获国开行提供4亿美元及20亿人民币贷款,为期3年。
保利协鑫发布公告称,获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提供为期3年之4亿美元贷款及20亿人民币贷款。该等贷款为该银行于2010年8月授出的2.2亿美元及5.3亿人民币现有贷款以外之贷款。
根据贷款协议,倘朱共山、朱钰峰及彼等之其他直属家庭成员(朱氏家族)及联系人士于任何时间不再实益拥有公司最少30%已发行股本;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或控制公司,则属于控制权变动事件,倘发生任何上述控制权变动事件,银行可通知公司随即取消贷款并宣布未偿还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及贷款协议项下所有其他款项须即时到期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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