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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并网达3GW,加快建设光伏发电基地!

   2024-09-27 光伏头条22220
核心提示:到2025年,力争全县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00%

9月25日,甘肃省‌民乐县人民政府发布《民乐县加力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指出目标要求:

到2025年,力争全县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00%,储能规模达到40万千瓦,综合能源产业链产值达到5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增长8%,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

到2030年,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00%,储能规模达到180万千瓦,综合能源产业链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8亿元、增长10%,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7%,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全面建成。

重点任务是:

加快建设光伏发电基地。立足太阳能资源丰富优势,加快民乐三墩滩20万千瓦、10万千瓦、“十四五”第三批已配置新能源指标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不断壮大民乐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规模。坚持以负荷定规模,科学有序建设本地消纳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促进“光伏+” 综合利用,协同推进防沙治沙与光伏基地建设有机融合。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全面建成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到2030年,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规模持续增长扩大。

大力推动光伏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依托已建成的年产800兆瓦高效光伏组件生产项目,加快年产10万吨树脂粉5万吨PVB功能膜生产项目建设,形成全面新型光伏组件封装材料产业链。围绕光伏发电产业,加快引进逆变器、线缆、汇流箱等电气装备产业链项目落地,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属地化发展,逐步形成区域特色电气装备产业集群。突出新能源应用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电解水制氢、智能钻探、充电桩等装备制造生产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增链”工作,培育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企业,不断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产业。

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抢抓国家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政策机遇,重点推进乐民新城、六坝镇、三堡镇、南古镇等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屋(楼)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国家和省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等屋(楼)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电网容量接续推进。探索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风能资源开发,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广实施。

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政策,推广示范电化学储能、压缩气体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等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推动多技术新型储能在源网荷侧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鼓励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集中配建储能模式,支持新能源项目以租赁共享储能方式满足配建储能要求。有序发展电网侧储能,加快民乐县200MW/800MWh储能电站、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鼓励工业园区开展用户侧储能试点,示范带动用户侧储能加快发展。到2025年,全县新型储能装机达到40万千瓦;到2030年,全县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80万千瓦。

全力打造储能产业大集群建设。招商引进储能电池原材料生产、电芯制造领域企业,投建一批科技附加值高、负荷消纳能力强的电芯、正负极配件、电池组件等关键配套材料生产项目,培育形成“原材料-电芯-集装箱-储能电站”全产业链体系,打造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提升清洁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坚持以负荷定规模,大力引进技术先进、用电负荷高的项目落地,采用可再生能源与用电企业开展电力交易、为新增用电负荷项目配置新能源建设指标等方式,加快形成“新能源开发—高载能产业—下游产品延伸”的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提升清洁能源就近消纳能力。用足用活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的政策红利,吸引承接中东部地区现代高载能产业转移。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个人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用能绿色化、低碳化。

聚力推进新能源装备可循环利用。以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为抓手,积极招引新能源领域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项目落地民乐。积极推进废弃光伏组件及储能电池的回收与无害化处理,实现硅料、玻璃、金属等材料再利用。推动新能源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支持废旧电池以及光伏废弃物循环利用。

全文如下:

民乐县加力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民乐县委关于扬优聚势团结奋斗加快推进“一屏三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民发〔2024〕14 号)文件精神,抢抓省市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机遇,加力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加力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加快推进“一屏三地”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风光水及生物质能”多能互补和“发输储用造”一体化发展思路,加力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到2025年,力争全县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00%,储能规模达到40万千瓦,综合能源产业链产值达到5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增长8%,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到2030年,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00%,储能规模达到180万千瓦,综合能源产业链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8亿元、增长10%,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7%,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全面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以光伏基地发展为基础,加快构建绿色能源发展体系

1.加快建设光伏发电基地。

立足太阳能资源丰富优势,加快民乐三墩滩20万千瓦、10万千瓦、“十四五”第三批已配置新能源指标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不断壮大民乐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规模。坚持以负荷定规模,科学有序建设本地消纳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促进“光伏+” 综合利用,协同推进防沙治沙与光伏基地建设有机融合。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全面建成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到2030年,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规模持续增长扩大。(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

2.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抢抓国家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政策机遇,重点推进乐民新城、六坝镇、三堡镇、南古镇等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屋(楼)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国家和省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等屋(楼)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电网容量接续推进。探索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风能资源开发,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广实施。(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3.统筹推进其他能源开发利用。

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生物质资源,布局建设“绿氢”合成生物甲醇项目,提升氢气消纳能力。结合资源禀赋和供电供热等需求,有序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提高废弃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全力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实施浅层地热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打造地热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加快民乐县天然气供应项目建设,推进城镇燃气管网与储气调峰设施的互联互通,畅通管输瓶颈,提高资源协调调配和运输能力。按国家规划计划,以气定改实施农村燃气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二)以优化电网结构为关键,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网络体系

4.强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民乐三墩滩330千伏汇集站项目建设,规划新增民乐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强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网输送能力。加快建设新一代智慧配电网,支撑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充电基础设施、源网荷储和多元负荷灵活接入。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推动在县城布局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结合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快在易地搬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规划布局充电网络,大力推动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5.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加快乐民新城110kV变电站、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10kV及以下改造项目建设,继续争取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着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配电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区域电网供电安全性。科学补强薄弱环节,系统梳理形成供电方向单一的县域配电网清单,有针对性开展供电可靠性提升改造。结合负荷特性分析,有序安排配电网升级改造,满足电采暖、电锅炉等电能替代设施用电需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公司、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三)以提升电网调控能力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储能发展体系

6.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政策,推广示范电化学储能、压缩气体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等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推动多技术新型储能在源网荷侧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鼓励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集中配建储能模式,支持新能源项目以租赁共享储能方式满足配建储能要求。有序发展电网侧储能,加快民乐县200MW/800MWh储能电站、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鼓励工业园区开展用户侧储能试点,示范带动用户侧储能加快发展。到2025年,全县新型储能装机达到40万千瓦;到2030年,全县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80万千瓦。(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

7.积极打造“绿氢氨醇一体化”产业体系。

研究布局建设绿电交易、“绿氢”合成生物甲醇、新能源直供、离网运行等多种模式的绿电制氢项目,降低新能源制氢成本和电解水制氢对电网的依赖性,打造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谋划建设氢能产业园。加快电解水制氢装备、储氢球罐、高压气态储氢容器、离子液压缩机等产品研究试制及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以促进就地消纳为重点,加快构建能源高效利用体系

8.提升清洁能源就近消纳能力。

坚持以负荷定规模,大力引进技术先进、用电负荷高的项目落地,采用可再生能源与用电企业开展电力交易、为新增用电负荷项目配置新能源建设指标等方式,加快形成“新能源开发—高载能产业—下游产品延伸”的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提升清洁能源就近消纳能力。用足用活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的政策红利,吸引承接中东部地区现代高载能产业转移。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个人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用能绿色化、低碳化。(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

9.加快推动建设现代电网。

重点引进可调节负荷,开展新能源市场化并网试点,持续降低新增稳定负荷用电价格,积极争取申报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提升负荷侧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

10.实施园区绿色供电项目。

积极探索园区绿色供电新模式,开展园区新增用电负荷新能源电力直供试点,新能源所发电量全部由工业园区内新增负荷消纳,提高终端用能的绿色电力比重。探索建设以绿电零碳能源为基础的产业园区,同步配套高效储能设施和智能微电网,谋划布局全链条、可溯源的零碳示范园。(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

(五)以延伸补强产业链条为抓手,加快构建综合能源产业体系

11.大力推动光伏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依托已建成的年产800兆瓦高效光伏组件生产项目,加快年产10万吨树脂粉5万吨PVB功能膜生产项目建设,形成全面新型光伏组件封装材料产业链。围绕光伏发电产业,加快引进逆变器、线缆、汇流箱等电气装备产业链项目落地,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属地化发展,逐步形成区域特色电气装备产业集群。突出新能源应用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电解水制氢、智能钻探、充电桩等装备制造生产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增链”工作,培育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企业,不断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产业。(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

12.全力打造储能产业大集群建设。

招商引进储能电池原材料生产、电芯制造领域企业,投建一批科技附加值高、负荷消纳能力强的电芯、正负极配件、电池组件等关键配套材料生产项目,培育形成“原材料-电芯-集装箱-储能电站”全产业链体系,打造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13.聚力推进新能源装备可循环利用。

以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为抓手,积极招引新能源领域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项目落地民乐。积极推进废弃光伏组件及储能电池的回收与无害化处理,实现硅料、玻璃、金属等材料再利用。推动新能源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支持废旧电池以及光伏废弃物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县新能源工作专班职能,负责全县新能源产业政策研究、产业培育、资源配置、项目督导调度等工作,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的有力举措,主要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主动对标先进,加强学习借鉴,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方案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县发展改革局要建立健全调度工作机制,将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相关任务与重大项目调度紧密结合,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

建立发改、自然资源、林草、水利、文物、生态环境、电网等相关单位协同会商机制,优先保障纳入市县综合能源产业负荷项目储备库项目所需用地,做好新能源指标支持新兴领域高载能产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全力保障入驻企业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给,保证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建立跨地域、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用足用好“飞地经济”政策,整合优化资源,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统筹做好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等要素保障工作,共同推进综合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政策支持。

牢牢把握国家省市综合能源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既有政策向综合能源产业倾斜支持。探索制定生物质能、地热能、储能等领域示范应用支持政策,扶持产业快速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通过股权合作、联合开发等方式,参与综合能源资源开发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能源产业链发展会商机制,采取召开供需洽谈会、产品推介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定期发布企业产品目录等方式,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共济、合作共赢。

(四)加大招商引资。

聚焦我县综合能源产业发展短板,紧紧围绕新能源产业链招商目录和项目清单,高质量精准化开展招商引资,有重点、有针对性引进光伏发电、储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大型能源企业,从项目考察评估、达成意向、签订合同到项目落地、建成运营,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不断优化招商引资服务,力促项目落实落地,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民乐县加力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定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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