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水务局发布一则公告,姚安瑞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整改,必要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未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不足,怠于整改,未提交整改材料,也未汇报整改情况,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同步向同级政府信用网站推送及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据了解,今年5月28日,云南姚安县水务局就曾发布关于对姚安县适中光伏发电项目的生产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的通知。通知文件指出,姚安县水务局在生产建设项目检查中,发现姚安瑞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设计环节未组织完成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问题性严重,给予通报批评。并且,姚安瑞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组织管理环节未按要求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问题性严重,给予通报批评。
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显示,姚安县适中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1625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适中乡,项目规划容量为25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25MWp,直流侧总装机容量33.04MWp),项目共计分成13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其中,3个3.15MW方阵,1个2.5MW方阵,2个2MW方阵,3个1.6MW方阵,1个1.6MW方阵和3个1MW方阵。项目拟采用57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57980块,以2×13竖向布置,共布置2230个组串。本项目建成后,25年总发电量为1272047MW·h,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50882MW·h,25年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为1539.6h,首年利用小时数为1645.9h。项目用地总规模为36.1328。项目永久用地包括1个35kV开关站、13个箱变基础,其中开关站占地面积为0.1091,箱变占地面积为0.0996;项目临时用地为光伏场区用地,占地面积为35.9241。项目集电线路均采用直埋电缆敷设,不设架空线路,故不进行塔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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