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长治市、忻州市、朔州市、吕梁市、阳泉市陆续启动2024年风电、光伏项目竞配。
据悉,9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详情查看:12.7GW!山西开展保障性风、光指标竞配)
文件指出,本年度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270万千瓦。
本次长治市、忻州市、朔州市、吕梁市、阳泉市发布2024年风电、光伏项目竞配规模总计655万千瓦。
01长治市
长治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120万千瓦,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项目。项目单体规模。按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申报项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已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进行转让,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其参与全市范围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资格。2023年以来,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被省能源局废止的项目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02朔州市
朔州市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年度基本规模180万千瓦。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坚持“两大体系”耦合发展。增强新型能源体系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协同性、匹配性,优先支持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体化布局的风电、光伏项目,围绕新能源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需要,鼓励头部企业参与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就地转化。申报项目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其中,朔州市平鲁区明确该区80万千瓦项目规模中,有15万千瓦规模用于支持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加工一体化项目;山阴县25万千瓦项目规模中,有10万千瓦规模用于支持华能山阴2x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
03吕梁市
鼓励利用原有项目现有土地、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建设项目,鼓励利用现有新能源项目及统筹区域新能源项目联合送出。鼓励申报企业集团公司在吕梁市有新能源组件制造业的项目参与申报。支持吕材吕用,与驻吕光伏组件、风电设备生产企业有合作的项目。鼓励与吕梁市制氢企业协同发展,就风光制氢、氢能利用等进行合作。鼓励辖区内按规定时限并网的集团公司(一级主体)参与项目申报。对纳入吕梁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规划,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县(市、区)及一级集团公司在项目申报优选中给予考核奖惩。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与优选:未纳入吕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024年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出现坐标范围重叠的项目;2021年度前纳入建设计划的项目,至2024年8月仍未开工建设的,所属一级公司的项目不得参与吕梁市2024年风电、光伏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
04忻州市
申报企业需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订资源开发协议,且在有效期内,开发协议按照市政府要求明确项目建设时限、投资力度等约束性条款,且有效期不超过2年。申报主体必须是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申报。项目单体申报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申报容量规模应与现有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可接入能力相匹配。计划利用非本企业的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的项目,应和设施投资企业协商一致并取得同意接入的意见。
05阳泉市
阳泉市本年度拟申报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90万千瓦,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
申报项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鼓励头部企业参与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就地转化。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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