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丘北县人民政府发布丘北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通告公布,项目规划资源配置:300MW风电项目项目,建设期限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原文如下:
丘北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通告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云南省分散式风电开发要求,加快推进丘北县风电产业发展,规范投资开发秩序,优化风电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坚持市场化配置,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丘北县风电资源,促进丘北县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就丘北县分散式风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进行通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丘北县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项目选址:丘北县辖区。
(三)项目规划资源配置:300MW风电项目项目(装机容量为规划目标,实际可开发容量需投资主体结合林地、土地、电网消纳条件等要素保障政策进一步排查落实)。
二、合作模式及期限。企业自投自建自营运,建设期限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三、配置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原则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坚持引入行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重点企业,配置1家具有较强实力合作投资开发主体。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区域能源电力管理。梳理排查电网接入条件,服从电网公司统筹接入系统配置,进一步优化丘北县电网系统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及送出。
(三)坚持规范管理。推进项目核准、前期专题报批、合规性手续办理、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完整行业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标准,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电站系统运行可靠、安全。
(四)坚持科技创新管理。积极拓展风电行业新工艺、新设备、新科技、新技术开发应用,进一步推动丘北县科技创新领域发展。
(五)坚持土地利用率管理。熟悉分散式风电项目用林用地政策,充分排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及范围,以最高土地利用率完成项目规划建设。
(六)坚持要素保障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资金筹备、规划设计、建设周期、安全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性、属地经济发展、运维管理等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履约的要素保障管理。
四、配置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条件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等4个方面的能力。由第三方组织专家开展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磋商环节,磋商后择优选择配置1家投资开发主体。评分指标见附件。
五、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市场良性竞争、企业风电开发建设的实力以及对申报企业资格提出如下要求:
独立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竞选的,联合体最多由2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组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均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出资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全称、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关系及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并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内容。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三)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省内已投运的风电项目的总装机、规划投资装机规模。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四)承诺。项目规划、核准、开工、建成、并网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下午5点30分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业申报材料递交地点: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达先15891911091。
八、注意事项
(一)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材料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装密封袋提交2份。
(二)根据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同时在丘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且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企业与丘北县人民政府进行项目投资开发磋商,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优选结果将于磋商环节结束30日内在丘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丘北县分散式风电项目资源配置重点评分指标。
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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